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县级部门信息公开 >> 县司法局 >> 组织机构 >> 机构职能
索引号11331022733818811L/2024-112557 文号
成文日期2024-06-14 发布机构县司法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部门机构职能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33818811L/2024-112557

  • 主题分类:

    司法

  •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24-06-14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2024-06-14 18:08 来源:县司法局
  • 机构负责人:

    陈巧云

  • 联系方式:

    0576-83332655

  • 办公时间:

    夏令时8:00-11:30 14:30-17:30;冬令时8:00-11:30 14:00-17:0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监督电话:

    0576-83332805

  • 机构地址:

    三门县广场路22号

  • 邮政编码:

    317100

  • 传真:

    0576-83321265

  • 网站地址:

    http://www.sanmen.gov.cn/col/col1229320092/index.html

  • 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

    (一)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二)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四)指导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七)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八)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九)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统计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稿。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服装、警车和其他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人:朱广辉

        联系电话:(0576)83332655

       

      <二>政治处 职责: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做好人才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系统争先创优、立功创模和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程丽萍

        联系电话:(0576)83325116

         <三>  政府法律事务科  职责负责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事务。承办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备案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指导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征求县政府意见的办理工作。

         负责人:杨佳慧

         联系电话:(0576)89332925

     <四>法治指导科、执法监督科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议工作。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情况检查,提出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参与或受委托协调行政机关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受理和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承担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叶寺君  联系电话:(0576)83332805

           <五>复议应诉科职责承办以县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被申请人、被告(涉案行政行为有具体承办机关的,应诉工作原则上由该承办机关承担)、赔偿义务机关的有关案件。集中承办县政府工作部门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并承担相关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全县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的监督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合同备案审查工作。

        负责人:毛武会

        联系电话:(0576)83313192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推动全民普法。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各类法律服务人员业务教育培训。指导全县法治创建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县依法治县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姚灵巧 联系电话:(0576)83332212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职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担县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县安置帮教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叶蒋珍 

         联系电话:(0576)83360148

            <八>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挂法律援助中心牌子)。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人:叶巧燕      

           联系电话(0576)89300971

               <九>   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职责: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与法院、检察、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组织协调处置突发事件。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及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开展矫正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吴宇峰  联系电话:(0576)83326969

            <十>海游司法所 职责: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处理民间纠纷和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开展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丽莉  联系电话:(0576)83361219

        海润司法所 职责: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处理民间纠纷和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开展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卢劲林

         联系电话:(0576)89305272

          <十一>沙柳司法所 职责: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处理民间纠纷和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开展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紫明   联系电话:(0576)89336809

         <十二>  珠岙司法所 职责: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处理民间纠纷和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开展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包拥  联系电话:(0576)89303325

        <十三>   亭旁司法所 职责: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处理民间纠纷和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开展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敏  联系电话:(0576)83550148

        <十四> 健跳司法所 职责: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处理民间纠纷和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开展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杨榕佳   联系电话:(0576)89318172

        <十五>横渡司法所 职责: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处理民间纠纷和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开展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  叶余府  联系电话:0576-89307397

       <十六>浦坝港司法所 职责: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处理民间纠纷和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开展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徐小军  联系电话:(0576)89312404

          <十七> 花桥司法所 职责:协助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处理民间纠纷和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开展对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飞龙  联系电话:(0576)83500148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