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27日拟对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三门县岭枫公路(滨海大道-S224省道)拓宽改造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4]58号
| 三门县岭枫公路(滨海大道-S224省道)拓宽改造工程 |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滨海大道东面,西起滨海大道,东至S224省道 | 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为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门县滨海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对现状岭枫公路(滨海大道~S224省道)进行拓宽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对现有破损路段进行修复,同时按城市主干路标准拓宽为双向六车道,并增加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附属设施,拓宽后路基宽43m,桥梁宽38.6m。线路总长约1.6km,其中桥梁长度约为477.14m,设计车速50km/h。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施工期定期进行洒水抑尘;临时堆料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等防尘;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装载不宜过满,盖篷布。对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营运期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加强道路车辆的检查,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 废水: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等处理后纳管排放;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设施处理后纳管排放。 噪声: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运输车辆经居民处限速、禁鸣等;对运营期超标居民加装隔声窗,加强管理等。 固废:施工期项目开挖产生的土石方部分用于路基和管道回填,其余弃方外运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油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道路沿线设置垃圾箱。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5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 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