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三门县民政局发布关于征求《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于中国三门网进行公示,截至4月23日,共收到17条反馈意见,1条未采纳,特此说明。
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表
文件名称 |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 | ||
起草单位及科室 | 县民政局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科 | 联 系 人 | 张淑娴 |
联系电话 | 15257676707 | ||
征求意见网址 | http://www.sanmen.gov.cn/art/2024/4/18/art_1228993876_59088126.html | ||
征求意见时间 | 4.18-4.23 | 意见条数 | 17 |
意见采纳情况 | 为了尽快贯彻落实《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我们高度重视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在此,向其他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反馈,并就此给您做一些说明。首先,我们非常感谢其他单位对我们的支持和信任。其次,我们认真对待每一条有关单位的反馈和意见,并加以修改重新编写。 1.县经信局建议“19.推动居家养老产业发展。”中所提的:科技研发、促进老年消费渠道、养老服务企业和项目的支持、服务头部企业、发展旅居康养产业等均无经信涉及的相关职能,建议将经信从责任部门中删除。(未采纳。原因:《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台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第19点责任单位含经信局,因此该意见不予采纳。) 2.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馈无意见。 3.县医保局反馈无意见。 4.县公安局反馈无意见。 5.县科学技术局反馈无意见。 6.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渔业局)反馈无意见。 7.县人力社保局反馈无意见。 8.县商务局反馈无意见。 9.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无意见。 10.县委组织部反馈无意见。 1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无意见。 12.县教育局反馈无意见。 1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无意见。 1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无意见。 15.县发展改革局反馈无意见。 16.县妇女联合会反馈无意见。 17.县残联反馈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