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22日拟对台州市东电橡塑有限公司年产400万片垫片及500万件尼龙铁路配件的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4]54号
| 年产400万片垫片及500万件尼龙铁路配件的扩建项目 | 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西区开发区 | 台州市东电橡塑有限公司 | 台州市东电橡塑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西区开发区,使用自有闲置厂房实施年产300万片垫片及500万件尼龙铁路配件的生产项目。建筑总用地面积14762m2,建筑占地面积7367m2。企业为寻求发展,拟投资1140万元,新增密炼工艺,新增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成型机、切条机等设备,在现有项目的产能上仅新增100万片垫片,扩建后形成年产400万片垫片及500万件尼龙铁路配件的生产能力。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废水接入三门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企业废水实行纳管排放,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废气:项目扩建后全厂废气治理设施:解包配料投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密炼、开炼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喷淋塔+除雾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一同经现有15m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硫化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除雾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现有15m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15m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屋顶排气筒(DA005)排放;脱模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不得露天堆放,并按照一般固废管理要求做暂时储存管理工作及防雨防渗。危险废物室内独立间临时储存,并按照危废管理要求做好转移联单制度。 噪声:在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摆放尽量往厂区中央靠;在布置设备时,在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减少加工车间厂房窗户面积,生产时关闭厂房门窗;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本项目周围均为工业企业,经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 5 月 22日至2024年 5 月31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 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