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优化发展空间,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延长本意见有效期。现征求各部门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2024年5月17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王肖婷,电话:0576-8333-2061,电子邮箱:1484907290@qq.com
附件:关于继续实施三门县“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提取落实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三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0日
关于继续实施三门县“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提取落实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优化发展空间,提升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对《三门县“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提取落实和使用管理办法》(三经信〔2022〕23号)予以延期,具体如下:
三经信〔2022〕23号文件继续施行,有效期自2023年12月3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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