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我局规范使用处罚自由裁量权水平,防治“一刀切”式执法和随意执法,我局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作出自由裁量行为时,将严格遵守并参照执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三门县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现将有关文件予以公示,接受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监督。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索引号 | 11331022002685103H/2024-117596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4-26 | 发布机构 | 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裁量权基准 | 有效性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11331022002685103H/2024-117596
卫生
县卫生健康局
2024-04-26
主动公开
三门县卫生健康局裁量
为了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我局规范使用处罚自由裁量权水平,防治“一刀切”式执法和随意执法,我局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作出自由裁量行为时,将严格遵守并参照执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三门县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现将有关文件予以公示,接受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