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2023年1月1日起,非国标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了。那么,国标电动车是否就“畅通无阻”了呢?
答案是:也不尽然。
如果国标电动车实施了非法的“整容术”,那仍然要受到处罚的,不仅如此,负责改装的商家、修理店也要被严处。
4月16日10时许,三门交警大队健跳中队民警在路面开展违法整治时,查获一辆加装了座椅和后备箱的电动自行车。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魏某陈述,车辆是在健跳镇一家电动车行改装的。交警部门根据驾驶人提供的信息开展调查,车行老板丁某对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交警对商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
一、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的危害
1、超速行驶危险难控。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将导致整车重量改变,从而影响操控性能和制动性能,改装解除限速后,超速行驶极易失去控制,发生交通事故。
2.线路改动 短路自燃。原本的细电线要通过大电流,电路就会不稳定,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或者行驶过程中,容易出现短路,从而引发自燃。
3.车棚遮挡 事故易发。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棚,会阻挡视线;同时加大了车辆风阻,行驶过程中遇到大风天气,易导致车辆失去平衡,引发交通事故。
二、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如何界定?
三、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如何处罚?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节选: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如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等),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拼装车辆,责令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者改装的装置;驾驶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部门提醒:公安交警对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持续严管,电动自行车销售者不要心存侥幸,骑行人为了行车安全,不购买、不驾驶改装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