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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741025061F/2024-117093 文号
成文日期2024-03-08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建设工程项目有关信息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41025061F/2024-117093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2024-03-08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沿海工业城雁汀湖区块场地平整工程】主要管理制度

2024-03-08 09:03 来源: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

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班组与项目部自查、公司质安科检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的安全检查网络,以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检查采取经常性、定期性、突击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相结合的办法。

3、定期检查:

(1)各项目部进行每半月一次安全自检,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组织工地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机修工、电工及各班组长等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以查安全教育培训、机械设备、操作行为、安全设施、劳保用品使用为主,并由安全员纪录。

(2)公司质安科每月一次对工地进行安全例检,并根据评分表进行评定,对存在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工地及时整改并回执、复查。

(3)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或总工带队,质安、工会、动力设备、保卫等部门派员参加。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并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内容及省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对照普查、纪录、打分、汇总、评定优劣、实行奖罚、通报全公司,受检项目有关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会见。

4、经常性检查

(1)班组上岗前,班组长或班组安全负责人应对施工场地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完工后对施工机具、施工场地安全状况进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并协同工地安全员、机修工搞好施工机具例行保养检查工作。

(2)公司安全科专职安全员经常下工地巡回检查,查出问题,出具整改单,责令整改,并及时回复。

(3)工地专职安全员巡回检查工地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隐患。

(4)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协助安全员搞好安全工作。

5、专业性检查:由企业有关专业人员会同工地专业技术员,懂行的安装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人对垂直提升机、塔吊、施工用电、脚手架等进行单项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6、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1)针对季节性气候特点,可能给安全带来的危害,公司组织临时安全检查小组,对各工地进行检查,以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2)节假日前后,为防止职工纪律松散,思想麻痹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由公司领导组织人员,下工地检查,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质安科全面负责安全教育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下属各工地施工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形式要生动形象,要注意结合企业各项中心工作开展,还应注意掌握事故可能发生的规律进行教育。

3、公司负责项目部安全骨干人员岗位培训,及定期复验核证工作,组织各项目部管理人员参加当地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普法学习。

4、公司质安科负责特殊工种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并对小型机械操作工进行上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公司认可的上岗证书。

5、调动工作岗位的工人需经公司的上岗安全教育,考核合格才准上岗。

6、做好新工人上岗三级安全教育,并有教育纪录。

7、公司定期对各班组进行安全知识考核,成绩不合格不准上岗。

8、公司与各项目部应重视做好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工作,尤其搞好新工人、事假职工、犯错误、受批评、闹矛盾职工等的思想稳定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必须对施工班组和全体作业人员作安全技术教育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2、对施工现场的不同场所环境和特点,(如附近的高压线路、地下管线、用电、防火要求和不同季节性)的特点等方面作交底,作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应向各有关作业工种交底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及安全防护措施。

4、分部分项作业(各工种),根据其不同作业部位、作业条件、作业环境作相应的安全技术交底。

5、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着重要有针对性、适用性,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执一份备查。

6、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可使用公司统一印制的示范文本,在所交底的条文前作一记号,以示显要。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原件,均要附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中,作为施工安全活动管理资料台账档案保存。


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制度


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管理人员和职工就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交底。

2、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施工布置应根据工作类别的不同,落实责任到人,并在实际施工中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实施。

3、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且要注意发现和补充技术的不足,使其更加完善、有效。

4、各级安全部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依据,以安全法则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定期、不定期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


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设施必须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规范、规定及项目部所编并经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设置和验收。

2、施工临时用电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设置和验收。

3、脚手架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3)》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验收;其它脚手架根据相应的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4、塔吊、施工升降机根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GB10053-199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其它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5、井架、龙门架根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6、各类施工机具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7、悬挂式钢平台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8、落地操作平台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9、模板支撑系统根据《建筑施工机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3)》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10、安全用品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或《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11、验收方式:

(1)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特殊脚手架等大型机具,设备、设施由项目部组织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等验收,报公司职能部门进行核验。经核验通过办理验收手续,并挂验收合格牌(需经检测的必须经检测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2)一般性机具、设备、设施、施工用电等由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办理验收手续,并挂验收合格牌后才能投入使用。

12、验收要求:

参加验收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验收后认真办理验收手续填写验收资料并经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认真执行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自理规定,所有工伤事故都必须进行调查、处理、登记、统计、报告,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或拖延。

2、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休息未满八小时或发生未遂事故,由安全员做好事故登记分析留底,定时上报。

3、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休息八小时以上,单位的直接领导(施工员)填写事故登记表,经项目部主管生产的领导和安全员签字,在三日内上报公司。

4、发生多人事故(三人以上),重伤或死亡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并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逐级报告,如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破坏现场,要依据情况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了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6、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劳动部门、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九十日内结案,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8、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对发生事故的现场,应拍摄照片,并会同诊断证明书等资料归档保管。

9、项目经理部对职工发生工伤的考勤,应有班组长证明,有施工员和安全员签字,方可成为工伤考勤依据,任何人不得瞒报、假报工伤事故。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各责任人员和职工应严格履行防火职责。遵守防火守则,执行防火规定。

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严格一级、二级、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4、施工作业期间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如电炉、垒灶、乱接电线等)。

11、现场专职安全员随时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细则》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扣留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畅通、无大面积积水,未经许可不得在围墙外准入建材、垃圾等。

2、应单独绘制施工现场卫生责任原包干图,明确责任人。

3、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工地内污水不得外溢,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在清理中应防止滴漏飞扬等措施。

4、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包括现场洁净,操作落手清,场容卫生检查等,保持工地环境的整洁。

5、建筑工地内应有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建立清扫制度,保持卫生整洁,生活垃圾应由专用容器存放并及时清理。

6、工地食堂应严格执行市职工食堂管理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其位置应远离厕所(一般应大于30米),垃圾等污染环境,食堂保持整洁卫生,炊事员上岗应持有效的健康证以及岗位培训合格证。工地内应有充足的茶水供应,冬季应注意保温,茶桶必须有盖加锁,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7、施工现场临时厕所、浴室,必须配备专人负责定时清扫。

8、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医疗箱常备药品。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特制定本规定。

2、项目部电器管理,应设一员专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3、项目部编制工程施工设计方案应履行审批制度,对输电线路的走向,固定配电装置的设置点及配电容量,大型电气设备集中用电设备的平面布置,严格按施工设计方案安装。

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距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能使用。

6、电气路线和设备安装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进行。

7、经常对现场电气路线、设备、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开关等,专人定期测试检查,检查出问题及时解决(进行维修或保养)。

8、发生电气工伤,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等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如重大电气事故报公司主管部门。


施工现场门卫管理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遵守纪律,严格遵守工地门卫管理制度。

2、外来人员进入工地会客,必须由门卫转告,在门卫室会见,小孩一律不准进入工地。

3、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必须办理登记手续,联系工作凭介绍信或声明理由,否则门卫有权拒绝接待,外来人员一律不准在工地住宿。

4、所有物品出工地,必须凭工地有关人员证明交门卫人员核对无误,方可出工地,否则门卫有权阻拦和扣留。

5、各种车辆进出工地,必须经门卫同意,并接受门卫的检查。

6、本工地职工如携带物品进出工地,应向门卫阐明情况,发现有嫌疑者,门卫有权检查和扣留。

7、门卫室内不存放物资,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门卫同意才能寄放,严禁毒品、危害品、易燃品带入工地内。

8、门卫必须坚守岗位,及时传递信件、报刊和传递电话。

9、工地在职工作人员在晚上9点之后,一律不准带工地的任何物品外出;晚上10点之前暂住人员必须返回工地休息。


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


1、保持宿舍内外清洁明亮,不乱写乱贴,每间宿舍要有卫生负责人,并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2、做到铺位整洁,日常用品放置有序。生产工具不得带入室内。

同室职工要互相帮助,团结一致,不准打架斗殴。

3、宿舍内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严禁使用电器烧饭、烧开水。

4、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

5、不乱抛生活垃圾、乱倒污水,生活垃圾及污水应放入指定的垃圾容器内及倒入污水沟漕内。

6、不随地吐痰,不躺在床上吸烟。

7、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如有家人、亲友来探亲需留宿,应向工地保卫部门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安排住宿。

8、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规定,上夜班职工,下班时不能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其它人休息。

9、爱护宿舍内公共财物,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10、人员外出要随手关门,以防室内物件遗失。

11、发现职工有病,应及时报告工地负责人,并给予及时治疗,发现传染病患者,要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传染病源扩散。


施工现场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原料进出要有验收登记制度,有毒、有害、霉变食品不得食用。食品烧煮做到烧熟煮透,隔夜隔顿饭菜必须重新回锅煮透。

2、用具盛器应洗清消毒,生熟盛器必须严格分开使用,并有明显的生熟标志,防止污染,严禁使用再生塑料桶盆。

3、炊事人员每年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无证不得上岗。(健康证复印件上墙)

4、严格执行“三白四勤”(白工作服、白帽、白口罩、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个人卫生制度。

5、食堂饭厅、厨房应保持无“四害”(无蟑螂、苍蝇、老鼠、虫害),建立切实可行卫生制度,做到每周大扫、每日小扫、每餐落手清的制度。

6、食堂熟间必须隔离封闭、进熟食间人员应消毒洗手。

7、食堂必须配备冰箱,并有专人负责定时清理,做到霜薄气足,冰箱内食品应挂牌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食品不得落地堆放。

8、粮食调味品仓库定期清扫,缸坛等盛器应加盖加罩,摆放整齐,做到勤进勤出,做好防蝇防尘防害工作。

9、中夜两餐加工好食品都要留样,量不少于50克,保持24小时,并做好纪录。


施工现场食堂就餐制度


1、早、中、晚就餐时间张贴在醒目处。

2、不到就餐时间,不准提前排队,不准开餐。有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开餐的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做到文明就餐,购买饭菜一律排队,不准插队,不准敲碗、起哄、嘻闹,不准进厨房买菜,剩饭、剩菜入桶,不准乱丢、乱倒。

4、每人限买一份饭菜,多买者食堂工作人员有权拒绝。

5、不得在食堂无理取闹,不准辱骂、殴打食堂工作人员。

6、对食堂的工作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反映,食堂管理部门对员工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认真改正和设法解决。

7、对违反以上制度者,由项目部有关部门的酌情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施工现场浴室厕所管理制度


1、浴室、厕所要整洁、安全,地面要铺设地砖,墙面要装饰面砖1.5米以上。有条件的要设立更衣室,供应热水。

2、要设置专人负责管理和保洁。

3、每天打扫冲洗浴室不少于一次,冲洗厕所不少于二次;保持整洁。

4、沐浴时要保管好自己的衣物,防止丢失。严禁男女同浴,不准随便带外单位人洗澡。

5、浴室、厕所内不得随意乱丢烟蒂、塑料袋及其它杂物;洗后随手关闭水龙头,最后一人出浴室时要关灯。

6、大、小便必须入槽(坑),防止小便洒在槽(坑)外,严禁大便不入槽(坑)。

7、便后统一使用卫生纸,禁止使用硬质或报纸等,以免堵塞。

洗手后应立即关闭水龙头。

8、爱护公共财物,不准损坏设备,损坏设备者按原价赔偿。


木工间安全管理制度


1、木工间的醒目处要挂禁火牌和报警电话。

2、木工机械要挂操作规范牌,外来人员不准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3、每25平方米要配备一组灭火器,做到人人会使用。

4、可用材料和废料要分开堆放整齐,不准混放,不准乱放。

5、要做到落手清,无引火苗子存在。

6、木工间内严禁吸烟和乱丢烟头,发现一个烟头罚款5-10元,吸烟者罚款10-20元。


物资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库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物资仓库。

2、仓库门口明显处要设置禁火标志,仓库内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放置在门外边易取位置。

3、仓库管理员要懂得消防知识,保养好消防器材,发生火警能够应急使用。

4、仓库内不准吸烟和明火,严禁混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物资出入要清点、入账、入卡,严格领发料手续,做到账、卡、物相符。

6、物资要分类放置,堆放整齐,通道畅通,做到整洁、无霉变、锈蚀等。

7、仓库内要经常通风,保持地面干燥,无污物、垃圾。

8、要经常检查围墙、门窗、锁和电气设备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9、人离库房要关好门窗上好锁,下班时要关掉电灯和电器,进行安全检查,钥匙要随身携带,严加保管。

10、发生案件应立即向领导、保卫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习惯性的法制教育,动员和依靠广大职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强化员工的治安防范意识,认真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的灾害事故的各项防范措施。

3、工地设治安负责人一名,各工种分别设治安管理人员一名,设专职门卫一名。

4、凡进入本工地施工人员必须登记入册,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凭身份证做好“暂住证”和当地计划生育证明方准进入工地,对无身份证或来历不明者,一律不准进场施工。

5、凡未经登记,各工种擅自招外地工人(小工),一经发现一律不支付工资,责任由招收者自负。

6、工地内一律不准赌博,偷盗工地财物,一经发现扭送公安部门处理。

7、现场临时宿舍职工一律不准男女混居。

8、非本地施工人员一律不准在本地留宿,如探亲家属,须经工地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在本工地留宿。

9、工地除门卫每天值班外,其他管理人员作轮流值班、检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班组班前活动制度


1、班组活动时间:每天上班前

2、班组活动组织人:各班组长

3、班组活动内容:

(1)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

(2)对当天的生产任务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教育职工要遵守安全生产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带,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和移动工具,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4)维持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注意拆改,如脚手架、防护栏杆、空洞防护等,若必须有关人员批准。

(5)机电设备发生故障,非机电维修人员不得私自装拆,必须报告机电维修人员处理。

(6)熟悉施工所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7)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情况。


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提交给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召集焊工、安全、消防、保卫等有关人员,议定安全动火方案,明确岗位责任,定人、定点、定时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由焊工、安全、消防、保卫等有关人员在动火单上签字,然后提交防火负责人审批。对危险性较大的项目,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公安机关提出报告,经同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由动火施工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单:由施工负责人召集焊工、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由负责人、安全员、焊工在申请单上签名,交消防负责人审批。

3、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由焊工、安全员签署意见后,报消防负责人审批。

4、消防器材维修、使用、保管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员负责保管、维修。

5、以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惩罚规定”进行处理。

6、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和正确使用的方法,对工作应认真负责。

7、定期检查、测试消防器材,及时更换药剂,保证完好可用。


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


1、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活动中责任到位,因此把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目标各自的职责逐级进行分解,并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2、考核对象:企业管理部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材料员、各班组长等。

3、考核人:企业管理部门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考核;项目部管理人员由项目经理负责对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3、考核期:企业管理部门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管理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4、考核形式:以签订责任书形式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等内容。

5、 产责任制考核将作为年度评选先进个人的依据。


项目部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1、工地劳动用工由项目经理、劳动用工专管员直接指导督促,各班组长及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为具体负责人。

2、工地项目经理、劳动用工专管员及各班组长须定期向全体职工宣传有关劳动用工的政策及管理条例。

3、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严格按照当地《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招收社会劳动力。

4、严格执行建筑业劳动用工规定对招用的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5、项目部必须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加强工资支付管理,认真做好职工工资兑现工作。

6、每年春节前无论工程是否完工,职工工资都应全部结清并支付。

7、工程完工后必须结清职工工资并全部支付。

8、项目经理必须核定的工资发放清单,发放前在施工现场公布,并直接发放给职工,不准由清工承包者发放,以免起纠纷。对不按以上要求发放职工工资引发拖欠,克扣职工工资的,项目经理部必须承担兑付责任。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和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网络。

2、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主要施工设备的平面布置图,施工计划必须保证必要的设备维修保养时间,严禁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而滥用乱用设备的现象。

2、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公司颁发的中小型机械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劳动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劳动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机械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机关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7、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鉴定验收,方可投入运行。

8、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拆装(塔吊、升降机等大型设备)必须有专业资格证书的拆装队拆装,并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生技科及总工审核后,方可进行作业。

10、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期定人定岗的制度;建立机长制的专业机组(塔吊及升降机)。

11、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和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作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2、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3、机械设备的报废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使用报废的机械设备。

14、机械设备在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要重新油漆。


大型机械设备验收制度


1、 装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操作人员必须经地方有关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架体设备安装和拆除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3、 装拆单位应对装拆班组下达装拆任务单,并明确装拆人员和装拆负责人及其工作职责。

4、 装拆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装拆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5、 特殊脚手架使用应有关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及操作人员上岗证。

6、 附着式升降机、脚手架每次提升前应进行检查,提升后先桉标准进行验收。

7、 垂直运输架体基础必须有隐检纪录和砼强度试验报告。

8、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除《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外,安全装置每一年必须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并有检测合格报告,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9、 高架提升机及高度超过50米的钢管外架,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并有设计计算书及附墙杆桩头等详图。

10、 提升设备应建立技术档案,安装和使用必须严格按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11、 架体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规定,不得超出设计所允许范围高度。

12、 提升设备架体和缆风绳距离外电线路安全距离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13、 提升设备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当地有关部门或企业教育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4、 当架体高度超出相邻建筑物避雷保护范围,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装设避雷装置。

15、 安装和拆除作业宜在白天进行,并严格遵照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16、 在夜间安装和拆除时,应有良好的照明设施,因故中断作业或当天能完成的,必须采取有效的临时加固措施。

17、 恶劣天气(雷雨、大雾、下雪、风速超过13m/s),提升机械出现电气、机械故障,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夜间照明不足等,严禁进行架体安装、接高作业。

18、 拆除作业前必须对架体和拆卸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应对临时附墙加固设施(附杆管、缆风绳、地锤)拆除过程中有无障碍物有所了解。

19、 架体日常维修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焊条及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制造标准,更换零部件必须与原件材质相同,并符合设计和制造标准。

20、安装结束,经企业(公司)安全、设备管理部门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自检合格后使用,地方有关管理部门规定须检测的,应当在检测合格后使用。


机械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做到及时检查,对故障的机械应及时维修,并搞好机容整洁,做到文明施工。

2、机修工应定时、不定时的对施工机具进行检查,对施工机具运转不正常的进行及时维修。

3、对暂时不使用的施工机具应进行保养,并存放在仓库间内。

4、项目部根据投入的机械设备,编制机械设备检修与保养计划,明确责任人,检修与保养时间等;并按其计划严格实施执行。


钢管扣件使用管理制度


1、不购买、不租赁、不使用无证无照经销点、租赁点的产品。

2、对进场的钢管、扣件按批量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现场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不得使用,必须放在指定地点,以便集中进行处理。

4、租赁不合格的产品马上以书面形式通知租赁单位清退现场到指定地点,保证劣质产品得以销毁。

5、项目部对每批进场产品必须进行自查、检查钢管的壁厚及扣件的重量。

6、对钢管最小壁厚3.00 mm以上和重量分别在0.9kg(直角扣件)、1.2kg(旋转扣件)、1.3kg(对接扣件)以上,但力学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合格要求的钢管、扣件,应按实际检测相关技术指标,调整规范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进行施工组织或专项方案设计。上述钢管、扣件不得用于高层、大跨及荷载较大的架体,承重支撑架、高度在25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和总高度在50米以上的高层外脚手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的钢管、扣件。

7、对于不同质量状况的钢管、扣件应做到分类堆放,标识明显。

8、应建立钢管、扣件使用台账。


施工作业不扰民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全封闭管理,并且美化墙面,高度不宜低于2.5m。

施工现场应控制各种粉尘。

2、施工现场对噪声应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形成噪声应响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3、对施工现场的废气应严格控制,施工现场不燃烧有关废污气。

4、对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深基坑施工应具有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5、车辆进出工地对车辆的轮胎进行清洗,做到无污物带出工地。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选配。

2、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重点要害部位。

3、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操作规程严守岗位职责。

4、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具体措施。

5、增强保密观念,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重点要害部位的情况。

6、经常对重点要害部门、部位的治安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预防中毒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人员应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从事食堂工作,并按规定穿卫生服戴卫生帽,做到清洁卫生。食堂应建立熟食间,做到生、熟分离;并设置防蝇设施,剩菜剩饭应倒入垃圾桶,并及时清倒。食物应煮熟,不食生食,食堂每日蔬菜做好留样登记,严禁有毒食物流入工地食堂。

2、宿舍应明亮通风,应有明确值班轮流清扫制度,严禁在宿舍内用煤球炉等取暖,以防中毒。

3、施工现场应设立厕所及便溺设施,不得随地大小便,设置专职保洁员,定时定人冲洗厕所。

4、工地应定时定人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到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5、施工现场的来灭鼠、灭蟑螂等药物宜放置于隐蔽角落,并做好标识,以防误用。

6、对特殊环境作业场所,例深基坑、人工开挖桩孔内、高灰尘作业区域项目部应编到安全专项方案,并明确具体防止中毒、缺氧致伤亡事故发生。

7、项目部应对特殊工种、特殊环境进行消毒处理,并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预防措施,以防中毒发生。

8、一旦发生中毒,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公司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程序,组织抢救、处理。

工地规章制度


1、工地各个部门必须服从本工地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各工地必须服从生产负责人的工作调度,全体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班组长的安排。

2、全体施工人员肩负着工程施工的光荣任务,务必做到识大体、顾大局;个人服从集体,集体服从整体。

3、全体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工地的作息时间,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若有急事经向班组长请假。

4、对出勤不出力者,分配任务不及时完成,影响工作进度的按影响程度扣罚工资或奖金,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作返工者,按返工金额总数扣罚。

5、全体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上班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登高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违章施工,严禁井字架上下乘人,违者按情节轻重处以罚款,不听劝告者造成后果均由本人负责经济损失,并追查行政责任。专职人员应经常督促检查,未做到检查,扣罚专职人员奖金。

6、严禁上班前喝酒,违者罚款;对酒后肇事者,后果一切均由其自负。

7、文明施工,礼貌待人,工地各工种必须做到建筑材料、半成品分类堆放整齐,各施工段通道畅通,做到工完场地清,各工班负责人应及时督促检查限期整改,限期未做到处的工地有权派人完成,公款从其产值中扣除,并处以壹佰至贰佰元的罚款。本工地设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流动红旗一枚,每月一次,按检查评定,优胜工段得红旗一次奖伍佰元,连续三次落后罚款伍佰元。各工班应妥善保管好施工现场的工机具,做好工具借用手续,工完物清,原物归还,遗失按情节原价的20%-100%赔偿。

8、本工地严禁赌博、偷窃,一经发现从重处理,罚款伍拾至贰佰元外,没收、赌款,教育不改者报司法部门处理,工地给予除名。

9、团结同志,互助互爱,双方在工作或生活过程中发生矛盾时应汇报有关负责人待解决,不得发生争吵或打架,违者按情节轻重给予伍拾至伍佰元的罚款并承担医药费,情节严重者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0、禁止个使用电炉、电锅等电器用具,一经查实处以贰拾至伍拾元罚款,并没收电器用具。职工使用电饭煲须登记同意,并按规定交付电费,擅自使用按五倍处罚,责任自负,500瓦电饭煲每月交付拾元,750瓦每月交付拾伍元。

11、各工种的生活场所,各自分段包干,做到一日一小扫,一周一大扫,禁止随便大小便和乱倒乱丢生活垃圾,专职人员应经常检查,未做到未检查二次以上者扣罚伍至拾元,三次以上者扣罚贰拾元。

12、为顾全全体施工人员必须共同遵守工地规定的热水供应时间和食堂就餐时间,如因工作需要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提前就餐,未经同意不得强行食堂人员提前就餐,劝说不听者罚款伍元,无理取闹者罚款贰拾元,食堂是公共用场所,大家应注意清洁卫生,餐具各人自备,不得乱拿防止疾病传染,吃剩的饭菜倒入指定的桶内,不准乱倒,一经发现扣罚伍元,不准乱拿别人的饭盒,经发现罚款伍拾元。

13、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为全体职工服务的精神,保证职工吃好吃饱,做好菜肴洁卫生,菜要多样化多品种,价格合理公道,炊事员应保持食堂内的清洁卫生,卫生专职人员应经常检查,未做到一次扣罚伍元。

14、外来人员进入工地工作,必须持个人身份或集体证明,向工地人事部门登记,集中办理暂住手续及人事手续。职工家属来工地探亲,暂住事先需绿工地领导批准方可投宿,工地全体人员应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工地的治安保卫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宿身份不明的外来人员。

15、育龄青年来工地工作应有乡级以上政府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准外出工作手续,否则工地不安排工作、住宿及生活。

16、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工作,需向工地保卫人员登记随带的用品及工机具,施工完毕离开工地需经保卫人员检查核准方可出场,如发现夹带加倍处罚。

17、工地施工人员一律不准随带家属,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方可带家属,随属人员应严格看管好小孩,一经发现罚款伍至拾元,如发生事故由本人自负外并按事故大小处以经济赔偿。

18、上班时间一律谢绝会客,除正常工作联系外,不准擅自离岗游说,影响他人工作,如有要事须经工地部门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岗,发现劝说不改者处以伍元罚款。


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类、香蕉水等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进仓库保管员按指定地点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使用。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多,确保安全,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瓶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电焊部门负责进仓,氧气瓶使用后应作好标记,不准堆放。

3、施工现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应单独设置仓库,并作明显标识,并按要求配置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

4、上述制度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人身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

3、各级生产技术、材料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和安全设施的合理使用。

4、开工初期,按照施工方案或安全施工专项方案,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公司或项目部原有安全设施(材料或设备)情况,提出新增安全设施的意见,经公司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确定资金投入。

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更改(除非有重大结构调整,报原审批人员同意)。

6、安全设施的设置,必须根据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省建设厅实施意见、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7、采购人员在购买安全设施、设备时,应当向生产单位或商家索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按规定需要检测的安全设施,必须经检测合格后使用。

8、向租赁单位租赁钢管、扣件及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应当向出租单位索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复印件及检测报告,严禁不合格的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9、严格执行产品使用年限检测制度,对达不到产品使用性能的安全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坚决予以淘汰和报废并及时进行更新和添置。

10、财务部门应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现场安全设施使用情况,留足安全生产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

11、对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未及时报废、淘汰陈旧安全设施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12、对安全资金管理不到位,造成项目安全管理失控或酿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经济直至刑事责任。


临时设施搭设审批制度


1、为保障施工现场全体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临时设施搭设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责任,措施的全面落实。

3、搭设临时设施前必须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进行承重、抗风力等安全要素的计算,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经公司生技科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严禁无方案施工和方案滞后施工进度。

4、临时设施搭设,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作业。

5、临时设施施工前,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双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6、砖砌体围墙必须进行基础设计,根据施工地气象资料和地质情况(风力承载力),确定砖立柱间距和砖墙厚度,并进行砖块和砂浆试验,使之符合方案要求,严防围墙开裂、倒塌。

7、采用彩钢板作施工围墙的,必须有可靠的绑扎条件和抵抗风力的措施。

8、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应当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搭设高度在2层以内。

9、搭设临时设施前,应当查明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1、为维护施工现场全体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3、坚持“以人为本”,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教育工作。

4、工程项目开工后,项目部应派员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办理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期间如有人员变动,及时做好调整工作),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项目部不得不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或拖延时间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安全科应及时予以督促。

6、公司在安全工作检查时,把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并将作为对公司、直管项目部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考核依据。

7、职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项目部门应立即起动应急预案,按网络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进行抢救,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集团公司和保险单位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各有关单位勘验。

8、向保险单位报告后,项目部应及时提供获得伤害保险赔偿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便获得赔偿。获赔后,项目部应及时将获赔金额送达受伤害职工,以减轻负担,并妥善处理有关事宜,将事故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企业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消防安全管理由公司统一领导,分管负责,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实施三级消防管理网络并结合岗位工作标准做好年度考核。

3、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

4、各单位、项目部主管领导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和管理网络,实现消防安全目标管理。

5、按单位(项目部)人数的5%比例建立义务消防队。

6、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意识教育和消防技能培训,及时组织消防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7、根据单位和工程项目特点,落实资金,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定期和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8、各单位(项目部)必须划分用火作业区,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和场所,合理堆放材料,消防设施和禁火标志齐全,道路畅通。

9、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坚持“适时采购,少量存放”的原则,设置专用仓库,由专人负责保管,仓库周围为禁火区,配备消防设施,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并按规定设置吸烟定。

10、施工现场简易工棚搭设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报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11、加强对施工现场、宿舍的生产、生活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电源,未经批准,不准使用电炉、煤汕炉、液化气灶具。

12、严格动火审批制度,根据动火等级,做好申报工作同时必须落实动火责任人,齐全消防设施和监护人员,及熄灭火种。

13、高层建筑(30米以)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并设加压泵及防火电源,每层应有消防水源接口。

14、焊割作业点或其它明火与氧气瓶、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米,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作业时,各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且焊割设备阀等附件应完整有效。

15、木工车间、油漆车间、机修车间等易燃易爆所每25米应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危险品仓库消防器材的配置应比各类仓库有所加强。

16、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由本单位工程部兼管,各工程项目应设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17、各单位、项目部应参照集团公司《消防防火责任制度》结合施工生产特点,制订相应的消防防火责任制度,并贯彻实施。

18、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度


1、为预先控制潜在或突发性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准备和响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的后果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特制订本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则。

3、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和防汛抗台、火灾等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准备和处理工作。

4、各级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实施安全目标和责任考核,确保岗位职责的切实履行。

工程部应积极配合各单位(项目部)做好防范重大事故预案的编制及对重大事故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和演习工作。

5、各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重特大事故处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的管理。

6、各单位(项目部)应建立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根据现场实际,配备相应的应急服务力量(如义务消防队等),实施统一管理和指挥。

7、对义务参加应急服务的人员,应加强法律、法规和思想意识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演习等活动,不断提高应急队伍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8、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消防保卫等专(兼)人员应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达到预测预控、遏制事故发生的目的。

各单位(项目部)应根据预控事故的性质,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实施专人储存和保养维护工作,确保应急器材的可靠性,严禁将应急物资挪作他用。

9、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必须以最快方式(电话等)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各有关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险自救,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减少或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应设法保护好事故现场,确保事故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10、认真吸取国内外同行重特大事故教训,总结先进的应急安全防范经验,不断提高集团公司对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安全防范工作。

应急预案的编制或修改必须由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并按照施工方案编制程序,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认真做好生产场所的文明标化工作,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吊装工、场内机动车辆司机、塔吊司机与指挥等。

3、本制度以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职业性健康检查,符合健康条件。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正确佩带和使用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每二年定期参加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复审教育,小型机械操作工由企业组织复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反之,不合格者不得上岗,须另行组织培训。

8、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按专项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

9、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根据专业知识、技能素质、身体状况合理安排施工。

10、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素质,培养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增强责任感。

11、从事高空(处)作业应采取相应防护隔离措施,确保周边施工人员的安全。

12、从事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程序,配备消防设施和监护人员后方能施工。

13、加强落手清工作管理,做到工完料清,场地保持整洁。

14、认真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15、定期做好施工设备、架体安全检查和保养维修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架体防护完整性。

16、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冒险违章作业。

17、积极推广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高施工和生产场所的文明标化管理水平。

1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1、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是指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生命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2、工艺、设备和材料和建设施工安全息息相关。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本规定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实行淘汰制度。

3、项目部不得使用明令禁止的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否则按工程管理奖罚条例处罚。

4、项目部应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保证工程施工安全。

5、公司工程部及时做好淘汰工艺、设备、材料的信息管理工作,并及时传递至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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