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的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配方肥推广工作,推动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实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10号)文件精神,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定《三门县主要农作物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该公示期限: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柯桢,电话:0576-83360967,邮箱:250722391@qq.com 地 址:三门县海游街道蟹山路18-20号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6日
附件:三门县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关于《三门县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doc
关于《三门县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配方肥推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三门县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配方肥推广
实 施 方 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和统防统治推广工作,加快配方肥推广应用,切实提高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根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长江办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第13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推广配方肥(实物)0.45万吨,开展按方施肥普及工作,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发布肥料主推配方
肥料主推配方参照我县发布的《关于发布〈三门县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肥料主推配方(2023年)〉的通知》(三农〔2023〕17号)文件。
(二)网格化指导按方施肥
各乡镇(街道)要发动村两委、农资经营网点,发放施肥建议卡,引导农民按“方”购肥、按“方”施肥,实现全县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规模生产主体全面覆盖。
(三)多媒介宣传多形式培训
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科学施肥和肥料主推配方,积极营造科学施肥的良好氛围。以规模种植户、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经营人员为重点,通过试验示范、现场观摩、面对面授课等形式,指导农资经营户科学配肥和农民科学施肥,实现区域内规模种植主体、农资经营店培训全覆盖。
(四)建立补助奖励机制
1、补助对象、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全县主要农作物(包括水稻、油菜、旱杂粮)和特色作物(包括西兰花、甜瓜)种植户,不得用于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补助标准:对购买和施用符合要求的配方肥25公斤及以上农户,按照每吨500元标准进行补助,每亩每季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5元。
(3)补助时间:补助时间以“浙农优品-农资购销模块(浙江省农资经营购销应用)”系统销售记录为基准,截至2024年10月30日。
2、补贴配方肥和农资经销单位的要求
凡配方符合关于《关于发布〈三门县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肥料主推配方(2023年)〉的通知》(三农〔2023〕17号)(养分总数变动在4个点以内、单一养分变化数不超过2个点)配方肥都属于补贴配方肥范畴。县内农资经营单位需具备良好的购销条件(包括进货发票、销售发票等正式发票),能熟练操作“浙农优品-农资购销模块(浙江省农资经营购销应用)”系统。
3、数据采集维护、补助环节与程序
补助依托“浙农优品-农资购销模块(浙江省农资经营购销应用)”进行,(1)基础数据维护:由乡镇(街道)对“三门县肥药两制改革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进行维护更新;(2)补助环节与程序:1、种植规模在50亩及以上或购买量在2.5吨及以上农户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购买需求;2.购买符合要求的配方肥,农资经营单位根据“浙农优品-农资购销模块(浙江省农资经营购销应用)”要求销售补贴配方肥(累计购买2.5吨及以上的农户需开具正式发票);3.乡镇(街道)监督核实、公示;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补贴配方肥销售记录统计和抽查、公示——发放补贴。
4、对推广销售实施奖励
根据“浙农优品-农资购销模块(浙江省农资经营购销应用)”显示的推广情况,经核实,对推广符合要求的补助配方肥1吨及以上的农资经营单位按75元/吨的标准给予奖励。
三、资金来源
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补贴配方肥资金来源于省级补助和县级财政。
四、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职责分工,逐级压实责任,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一)县级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县推广配方肥工作。各相关科室根据职能,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牵头调度和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配方肥救灾贮备,协调配方肥市场供应。
(二)乡镇(街道)负责数据审核、采录、购肥核实。乡镇(街道)承担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种植情况审核、采录,对补贴农户进行核实、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广应用配方肥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整改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补贴配方肥推广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
(二)严格监督管理。加强供肥企业和所供配方质量的监管,依法组织对供肥企业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将配方肥产品纳入农资执法的主要内容。供肥企业、农资经营单位或补贴对象在申请享受补贴过程中,如存在伪造材料、弄虚作假、产品质量不达标、套取骗取补贴资金、将配方肥作为指标买卖、补贴配方肥外流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补贴配方肥推广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考核内容《乡镇(街道)补贴配方肥年度任务分解表》(附件4),并开展补贴配方肥应用情况调度。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滞后的,综合运用通报、约谈、限期整改等方式推进责任落实。
附件:
1、三门县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种植面积采集表
2、三门县补贴配方肥购肥报备单
3、三门县补贴配方肥购肥汇总表
4、乡镇(街道)补贴配方肥年度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三门县主要农作物和特色作物种植面积采集表
村(社区):(盖章)
用肥单位(个人) | 身份证号 | 一卡通号码 | 手机号码 | 耕地面积 | 第一季作物 | 作物面积 | 第二季作物 | 作物面积 | 第三季作物 | 作物面积 |
村长(书记)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三门县补贴配方肥购肥报备单
(乡镇、街道留存)
本人种植 作物,种植面积 亩,种植地点位于 镇 村,需购补贴配方 吨。
报备时间: 年 月 日
报备人签字: 乡镇(街道)农技人员签字:
三门县补贴配方肥购肥报备单
(报备人留存)
本人种植 作物,种植面积 亩,种植地点位于 镇 村,需购补贴配方 吨。
报备时间: 年 月 日
报备人签字: 乡镇(街道)农技人员签字:
附件3
三门县补贴配方肥购肥汇总表
乡镇(街道):(盖章)
序号 | 姓名 | 手机号码 | 种植作物 | 种植面积(亩) | 种植地点 | 配方肥购买施用量(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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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签字):
备注:本表格、农户购买发票、公示照片需提交农业农村局
附件4:
乡镇(街道)补贴配方肥年度任务分解表
乡镇(街道) | 年度任务(吨) |
海游街道 | 60 |
海润街道 | 55 |
沙柳街道 | 61 |
珠 岙 镇 | 63 |
亭 旁 镇 | 91 |
健 跳 镇 | 1721 |
浦坝港镇 | 1952 |
花 桥 镇 | 317 |
横 渡 镇 | 180 |
蛇 蟠 乡 | 0 |
全县合计 | 4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