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和《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将三门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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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1022002685103H/2024-117612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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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发布机构 | 三门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组配分类 | 行政裁量权基准 | 有效性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11331022002685103H/2024-117612
政务公开
三门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3-18
主动公开
关于三门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消防条例》、《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和《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将三门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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