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三门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二期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三医〔2018〕8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三门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10号的文件精神,同意实施三门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二期项目,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传染病治疗中心(共3层,建筑面积5380.44平方米,设置床位84张床)、高压氧舱楼(建筑面积516.78平方米)和后勤综合楼(二)(共6层,建筑面积4310.1平方米)。
二、项目选址与用地
项目位于滨海新城E02-1602、E02-1603地块,北侧紧邻滨纬一路,西临缤经七路。
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总用地面积10334.32㎡,总建筑面积10207.3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019.16㎡,地下建筑面积188.16㎡。建筑占地面积3062.82㎡,容积率1.0,建筑密度为29.7%、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75个。
四、建筑结构设计
原则同意建筑、结构设计方案。传染病治疗中心、高压氧舱楼和后勤综合楼(二)采用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体系。
五、消防
进一步优化消防设计,严格执行国家消防设计规范和浙江省消防技术有关规定,并报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六、公用设施
原则同意本项目电气、给排水等设计方案。
七、环保、安全、水保
1、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完善环保设计,执行环保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严格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依据相关标准、程序规定组织实施;
2、加强与各专业部门联系,完善人防、防雷设计;
3、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八、工程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资5060万元。其中3000万元由县财政解决,其余自筹解决。工程拟采用EPC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