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委员:
你在三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整治提升的建议》(第2024061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2023年8月省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将整治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确保以高质量生态环保整治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2024年4月,为系统治理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台州市生态环境境局联合台州市商务局根据省级工作要求及台州市实际,制定了《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对象,将全市45家(不含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再生资源的利用,不涉及废弃电子产品的拆解及报废机动车船的回收拆解)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纳入行业污染整治企业,其中三门县共有9家纳入整治范围的。文件下发后,我局立即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整治方案,聚焦工艺设备、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环境管理、环境风险五个维度对整治清单内企业进行了全方位摸底评估,对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废水、废气收集处理不到位,固废管理不规范等77条问题进行逐条分解,指导清单内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计划。整治启动至今,已联合中介服务单位上门服务指导22家次,督促3家企业完成整改方案编制,1家启动整治改造工作。
此外,为确保再生资源行业整治成效,我局以无废城市创建为契机,委托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对珠岙、海游重点区域进行固体废物非正规堆场排查。两次遥感共发现189个疑似非正规露天堆放点,其中多个为废金属、废塑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目前相关问题堆场由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清理完毕。
三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正在有条不紊推进中,但诚如陈委员所说,本次的行业整治主要集中在任务清单内企业,三门县还存在大量“散乱污”回收站点,他们无照经营、私搭乱建、物资露天经堆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为彻底解决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职责分工、部门职能,联合商务、资规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化三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研究制定再生资源行业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协商解决小型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用地性质不符的痛点。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专业领域和销售渠道等方面的优势,扶持整合同品类中小经营户,并逐渐吸纳低小散和无证照经营户,彻底解决现有小规模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环境管理水平低、潜在环境风险大、难以监管、治理反复的问题。
感谢您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的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任晓蕾
联系电话:83383501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