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三门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2月8日,对三门县25家临时机构2022年度财务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本次对全县25家临时机构进行了审计调查,其中属于指挥
部性质的有18家,其他7家;属于交通项目有12家,水利项目3家,其他10家。调查了解发现,25家临时机构中有14家目前是正常运行状态,有11家处于非正常运行状态;有7家通过相关国有公司进行财务核算;有14家临时机构于2018至2019年度经县巡察组巡察,并出具了巡察报告。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临时机构2022年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各临时机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规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撤销或重组后资产、负债未进一步移交清算
临时机构在机构撤销或重组后存在资产、负债未进一步移交清算情况。如:三门县佃石水库工程建设工程指挥部于2020年8月将银行账户余额转入县水投公司银行账户外,资产、负债等均在原指挥部挂账。三门县健跳渔港建设指挥部,未按规定将资产、债务等划转到三门县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至审计时间已无相关人员,财务资料由健跳镇人民政府暂管。
(二)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1.完工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价款结算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如:三门县三江口片区建设指挥部,三门县入城道路城北至晏站工程(K5+760~K9+161.54)和(K2+996~K5+760),分别于2019年8月13日、2022年11月18日完成竣工验收,但至今未办理竣工价款结算。S326(60省道)三门段改建工程项目推进组,工程于2020年1月正式通车,已办理竣工价款结算,目前未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2.工程保证金未及时退回。三门县滩涂围垦指挥部,2022年12月末应付保证金等51.98万元,均为2020年前完工工程保证金,应退还施工方。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
1.业务往来未进行会计核算。如:三门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生的部分业务往来未进行会计核算。
2.未按约定收取房租。三门县三江口片区建设指挥部未及时收取出租房屋的房租费用。
3.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经抽查发现,临时机构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情况,如:三门县滩涂围垦指挥部2022年12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16283.8万元;三门县三江口片区建设指挥部至2022年12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1202.82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5767.01万元。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三门县审计局已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规范临时机构撤销后续管理、强化内控机制管理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及建议,各临时机构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部分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他问题正在整改进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