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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MB0N95354Y/2024-119965 文号
成文日期2024-10-31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乡村振兴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MB0N95354Y/2024-119965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4-10-31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乡村振兴·政策文件】关于下达2024年三门县亭旁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2024-10-31 08:47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亭旁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实施红色乡村振兴计划的通知》(浙乡振发〔2024〕1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县财政局、亭旁镇认真谋划,编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后报省厅积极争取试点任务。2024年7月17日,省公布试点乡镇名单,亭旁镇被列为2024年度实施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的革命老区乡镇。现经局党委讨论研究,同意对三门县亭旁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予以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亭旁镇及时组织专班专攻,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各类要素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执行相关规定,不能随意变更、调整、增减项目内容。

二、项目监督。项目所在地要成立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对项目的全程质量监督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投标及项目资金管理。要做好项目计划和资金的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进度要求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于2025年6月底前完工验收。

四、检查验收。项目完工后,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初验。收齐相关项目资料后报村振兴进行项目验收。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将不定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检查。

五、资金报账。实行乡镇报账制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根据年度工作任务、项目完成程度等实,可对下达各项目的资金进行适当调整。

六、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   立健全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规范项目资产收益分配使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七、建立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上报一次项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三门县亭旁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简介

 

 

 

三门县乡村振兴局           三门县财政

 

2024722

 

 

 

 

 

 

 

 

 

 

 

 

 

 

 

 

 

 

 

 

 

 

 

 

 

 

三门县村振兴局办公室                  2024722日印发

附件:

三门县亭旁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三门县亭旁镇红色乡村振兴试点项目

2.建设单位:亭旁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三门亭旁镇金干村

4.建设目标:通过革命老区乡镇红色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以保护修缮三门金干村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革命根据地金光故居为切入点,将全镇红色旅游点串连成带,打造亭旁红色旅游风情景观带,走出一条以红色旅游带动产业发展的乡村振兴特色之路。

5.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预计解决就业15人,村集体经济每年增收33万元,低收入农户年户均受益10000元以上。辐射带动全镇红色旅游业及乡村休闲旅游业增收500万元以上。

 

6. 项目实施内容与规模1)金光故居修缮工程:占地面积6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5平方米,二层木结构,一层建筑面积566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489平方米,天井面积78.9平方米,恢复原建筑形制、结构工艺,保证建筑的真实性。(2)金光故居区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包括故居入口改造、停车场、场地道路等设施建设。

7.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额510万元,其中金光故居修缮工程343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167万元,申请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主要支持用于金光故居修缮和故居入口改造、停车场、场地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8.建设1年,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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