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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762519714P/2024-116325 文号
成文日期2024-01-08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62519714P/2024-116325

  • 主题分类:

    公安

  •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2024-01-08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4-01-08 09:05 来源:县公安局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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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三门县公安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三门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公安信息,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在政务公开信息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其中,通知通告26条,政务信息14条,政策解读1条,其他类信息28条。全年共制定0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88051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件,行政处罚1692件,行政强制671件,行政事业性收费311.911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与公开效率。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予以公开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务公开任务分工情况。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机构健全,领导责任到位、工作人员职责清晰具体,并按照工作实际,建立起一把手主要负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民警和辅警具体负责的工作机构,按上级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

(四)政府信息平台规范运行情况。参照上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持续完善机构设置和栏目要素,对已制定执行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适时及时修改补充完善,确保网站运行维护安全规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把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落实社会评议机制,通过问卷评议、网上评议等方式向全社会各界人士征集评价与改进建议,做到公开及时、全面。同时,加强网络安全监测能力,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维护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本年未发生重大事项,无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内容的发布和管理。定人定岗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及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0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92

行政强制

67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1.9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稳步开展,但也存在一些短板,需要改进和提升,比如当前政策文件、重大决策公开等栏目难以做到定期更新,缺乏法律知识较为充分的人员担当此项工作,方式方法缺乏创新、形式较单一、内容较简单。

2024年,三门县公安局将从以下几方面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安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流程,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的同时,提高群众对公安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提高答复质量。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答复方式,提升专业素养,提高办理效率,强化同申请人之间的互动交流,提升人民群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的满意度。(三)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优化三门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公开落实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也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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