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后公布
(三规示2024年第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将以下项目规划许可进行批后公布。
项目名称 |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岙岭至临海青岭段1标樟树下村材料堆场项目 | |||
建设单位 | 浙江台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设计单位 | 三门县建筑设计所有限公司 | |
建设位置 | 三门县珠岙镇樟树下村 | 批准文号 | 地字第3310222024YG0001441号 | |
报批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用地规模 | 总用地面积9323平方米. | ||
性质 | 功能主要为材料堆场 | |||
说明 | 根据《行政许可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内容予以公布。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总平面图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本公布,其他内容可到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投资窗口查询。 附图:总平面图 | |||
公示单位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示期限 | 2024年1月5日- | |||
公示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 | |||
联系方式 | 1、联系电话:83326290 2、来信请寄: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投资窗口,邮编:317100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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