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期间加强综合环境监督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通过公告告知全县人民在考高期间严格控制海游城区及滨海新城区域噪声污染,给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平稳。
(二)依据。根据2023年全省考试招生暨考试安全工作会议及2023年12月浙江省学考选考考务培训会要求,由县招生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起草公告。此后由县府办牵头,组织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局、县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建设局等三门县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对该公告进行讨论,并就环境噪声污染监管的强制性措施和交通管制的范围和时间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公告内容。
二、主要内容
该公告共分四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对考试的时间安排、噪声污染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交通管制的范围时间和违反规定的处罚。
(一)考试时间。2024年1月6日—8日;
(二)强制性措施。
1 .三门中学、三门第二高级中学、县职业中专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一律停止施工。
2.海游城区及滨海新城区域易产生噪声的建设工程,中午12:00至14:00、夜间19:00至次日上午7:00时段一律停止施工。
3.婚丧喜事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或使用高音喇叭、乐队鼓号及电子火炮。
4.禁止居民家庭娱乐活动的电器和音响设备音量超标。
5.禁止宗教集会、广场排舞等活动产生过大音量。
6.禁止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生休息和考试的活动。
(三)交通管制范围和时间
1. 范围:文化路海游大桥至三门中学路段、西区大道第二高级中学大门前路段、职业中专周边路段。
2. 时间:考试期间每天上午7:30-12:30,下午13:00-17:30对上述路段限制车辆(指大货车、拖拉机等类型车辆)通行、禁止所有车辆鸣号,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所有机动车辆通行。
(四)违反规定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
该办法解读机关为三门县教育局。
解读人:周昌飘,三门县招生办主任,电话:0576-83322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