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
负责司法、行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金融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司法局(县行政复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金融工作中心。联系:人民银行三门县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三门监管组,各金融保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