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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39XN/2024-116584 文号三政办规〔2024〕1号
成文日期2024-01-17 发布机构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县本级) 有效性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JSMD01-2024-0001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39XN/2024-116584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01-17

  • 文号:

    三政办规〔2024〕1号

  • 文件登记号:

    JSMD01-2024-00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城区限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补充通告的通知

2024-01-24 10:43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城区限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补充通告》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7日

三门县城区限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补充通告

 

为进一步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减少空气和噪声污染,现对《三门县城区限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通告》(三政规〔2019〕10号)予以补充完善,内容如下:

一、新增禁售禁放区域

新增蟠龙公园、心湖公园和西山公园三个人员活动密集公共场所为禁售禁放区域。

二、禁售禁放时间

禁售禁放区域自2024年1月17日起,全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三、举报电话

违法销售举报电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8968620176;

违法燃放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83332529;

海游街道值班电话:83373632。


三政办规〔2024〕1号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城区限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补充通告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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