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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913310221481020544/2024-116522 文号
成文日期2024-01-18 发布机构县供电公司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913310221481020544/2024-116522

  • 主题分类:

    电力

  • 发布机构:

    县供电公司

  • 成文日期:

    2024-01-18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2023年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三门县供电公司信息公开年报

2024-01-18 10:32 来源:县供电公司浏览次数:

年报图解

一、总体情况

(一)企业供电工作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上洋路66号

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及编号:3141707-00018

截至目前,公司下设9个职能科室、5个供电所,8个乡镇供电服务站,担负着全县约22.43万户人民的生产、生活供用电任务。截至2023年底,三门县境内现共拥有220kV变电站2座,总容量84万千伏安;110kV变电站9座,总容量87万千伏安;35kV变电站7座,总容量18万千伏安;35kV线路24回,总长度182.998公里;10kV运行线路210回,总长度2099.845公里。

2.供电工作基本情况

三门公司制定24小时抢修值班制度,实行全岗位、全方位、全过程监控,提高客户各类诉求快速响应能力,在接到报修指令后,严格按照供电十项承诺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并争取尽快安排完成抢修工作,严格执行故障抢修“三个电话” 制度,做到“首到必修,修必修好”,全面提升故障抢修速度和效率,减少客户停电时间。

(二)企业供电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组织机构

为了提高供电服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电力用户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按照专业化、精益化、法制化管理原则,成立健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规定办公室、营销部、运检部、发展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党委党建部分别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大力宣贯《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确保人员分工明确,认识到位。

2.公开内容及方式、范围

2023年,公司通过各供电营业厅、电视媒体、报纸、电话、短信网上国网APP、三门县政务网(http://www.sanmen.gov.cn)等多种平台,公布相关工作信息。

(1)供电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性质、办公地址、营业场所及联系方式、电力业务许可证及编号等。

(2)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公布用户办理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的程序、时限要求和承诺。

(3)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公布向各类用户计收电费时执行的电价标准以及供电企业业务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等。

(4)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公布供电企业执行的供电质量标准以及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情况等,

(5)停限电有关信息。根据公司供电设施检修计划需要停限电的,提前7天公告在企业网站、政府便民服务平台公布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和停电时间,

(6)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规定。

(7)供电企业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

4.向监管部门报送信息的情况

每月8号前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四张表,每年3月底前报送上年《供电信息年报》及有序用电方案、保供电方案、重要用户、应急预案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个别涉及业务条线的栏目,因业务性质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整改措施

是做好补差补缺,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还没有及时公开的政策及信息进行自查,及时完善相应栏目和相关内容。

二是形成长效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党建工作、创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完善公开制度、公开行为,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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