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级部门信息公开 >> 县商务局 >> 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11331022002685349K/2024-116503 文号
成文日期2024-01-17 发布机构县商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349K/2024-116503

  •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 发布机构:

    县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01-17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2023年三门县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7 08:24 来源:县商务局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三门县商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落实了专人负责,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法规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方面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法规文件、政务信息及人事任免等。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50余条。其中:组织机构信息1条、工作信息17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信息6条。

我局没有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职权,2023年也没有政府集中采购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202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为主,及时、全面地公开我局信息。建立信息公开发布的申报审批制度,明确经办人、审核人,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及时跟进政务公开最新要求,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机构信息、领导信息、办事指南、权责清单,开展热点回应、意见征求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开展自查,增强日常检测,落实问题整改,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以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各界人士征集评价与改进建议。完善信息发布责任追究机制,我局2023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

改进措施:加强培训和交流,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加大学习力度,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