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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728905769Y/2024-116438 文号
成文日期2024-01-12 发布机构县税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28905769Y/2024-116438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县税务局

  • 成文日期:

    2024-01-12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12 13:44 来源:县税务局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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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以下简称三门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6-833050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三门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和三门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服务发展、规范执法、优化服务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

围绕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加强主动公开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方式,制作一系列长图、海报、短视频等政策解读作品,提高政策解读和宣传效应。2023年,通过网站公开信息93

(二)依申请公开

不断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保持渠道畅通,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巩固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阵地,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政务服务网等平台作用。推出“小海税便聊”直播品牌,扩大政策解读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和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二是落实社会评议。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及时通过局长信箱等互动交流平台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完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负总责。2023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

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部分栏目存在较长时间未更新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搜集渠道不畅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管理,同步建立信息发布日常检查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效。

二是用好信息公开网站的“互动交流”平台,在多个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宣传,吸引更多纳税人和缴费人关注。

是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和水平,拓宽信息搜集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团队建设,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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