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三门县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县,被列为重点产业合规市级试点县、涉营商环境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市级试点县。县司法局被评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成绩突出单位。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我县调解员俞玉菜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一、2023年工作总结
1.系统谋划县域法治建设。编制《2023年法治三门建设工作要点》,印发《2023年法治三门建设考核评价办法》,推进法治台州建设考核工作。常态化推进法治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对县委政法委、珠岙镇等14个单位开展巡察。
2.全力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牵头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印发行动方案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十二条举措。开展橡胶产业合规专项行动和涉营商环境法规制度“立改废释”专项行动,编制橡胶产业合规指引,橡胶产业合规指引入选省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目录备选名单,相关经验做法被《浙江日报》要闻版刊登宣传。出台《三门县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实施办法》,相关经验被法治浙江简报录用,并获省司法厅副厅长批示肯定。
3.积极履行法律参谋职责。严把法律关,完成涉法文件合法性审核64件,行政机关合同审查65件。落实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立项论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制定。参加县委县政府各类意见征求会、协调会等410余次。开展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梳理排查相关文件268件,废止60件、拟修改9件。
4.不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育镇街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室,选聘特邀执法监督员10名,开展专项监督活动5次,评查案卷200余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4份。
5.扎实推进复议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今年行政复议立案76件,办结65件,其中调解结案47件。加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开展行政争议“以案治本”专项行动,今年新发生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4件,审结37件(含上年度结转案件)。在全市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中,我局得分第一,3个案卷入选优秀行政复议案卷。
6.顺利完成省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有序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录制农村广播“以案释法”普法专栏24期,推送普法资讯及典型案例210例,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成立52人的综合性普法宣讲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1483人。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新建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家,县级多功能宪法宣传教育馆1家,培育省级民主法治村社8家、市级30家。
7.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政务服务2.0收件率100%成果,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527件,法律帮助544件,受理审查满意率达100%,法律援助市域通办率达100%。大力推进律师工作发展,加快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律师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今年新增公职律师12人,执业律师7人,执业律师增长率达20.58%。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设立法律服务驿站,实现法律顾问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新路径。
8.深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做好公证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健全公证处内部管理制度,开展公证员实务学习培训,推动公证服务提质增效。今年共办结各类公证904件。
9.稳步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出台《三门县深入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三门县人民调解案件补助办法》及《三门县批量人民调解案件资金补助实施细则》,明确各乡镇(街道、园区)调解员配备数,新增专职调解员8名。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7004件,签订书面协议1783份,调解成功率达99.8%,涉及金额约2.2亿元。
10.全力做好维稳安保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上门大 走访、动态大排查、隐患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织密维稳安保监管防线。完成社区矫正健跳分中心人员入驻和正式运行。
11.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开展纠“躺平”治“佛系”专题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对评议的后10%干部进行工作提醒约谈。加强机关党建,开展“红色所队”创建活动,亭旁司法所被评为台州市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批“红色所队”。
二、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县司法局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我县现代化新港城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实施“法治筑基”工程,纵深推进县域法治建设
一是发挥依法治县协调职能。对标法治建设考核体系,谋划县域法治建设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培育具有三门辨识度、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系统推进橡胶产业合规体系建设,完善合规运行配套机制,助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二是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规定》,奇绝不轻易说不,也要坚守底线。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备案程序,严格落实送审同步报送公平竞争审查情况。深化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改革,建立健全备案工作规则、实践实训等配套制度。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打造法治监督共同体,探索多部门联合监督协作,合力破解行政执法监督难题。坚持“小切口,细打磨,大实效”原则,大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汇编十大行政执法问题典型案例,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等作用。
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实行行政复议员分级管理,加强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行政争议专项治理行动,加强诉讼案件全程督导,力争发案量不超过上一年度,败诉率低于省市平均水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率达50%以上。
(二)实施“法治保障”工程,持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
一是推动普法工作质效再提升。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法治文化阵地,推进“双普”基地和省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争取镇街级法治主题公园建设率达到100%。
二是推动窗口法律服务再升级。畅通法律援助线上线下受理渠道,简化案件受理审查程序,提高受理审查满意率和案件承办满意率。加强涉企法务专区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三是推动律师工作实现再突破。深化律师人才留引工程,健全青年律师成长机制,加强律师队伍自身建设。建立“三官一律”协调对话机制,加强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警官的沟通交流。
四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再优化。推行法律服务驿站规范运行,探索建立与人大联络站、共享法庭联动机制,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提升为民、利民、便民覆盖能力。
五是推动公证体制改革再完善。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减证便民,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实践。
(三)实施“法治护航”工程,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提升人民调解质效。推进市场化解纷机制落地见效,把更多商事纠纷高效化解在诉前。进一步壮大专职调解员队伍,推动调解团队品牌化建设,培育“琴江”调解工作室、红色老娘舅调解团队。充分发挥行业调解力量,完善调解专家库,提升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能力。
二是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完善执法标准,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学习教育与职业技能“双提升”活动,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水平。引导多方力量参与,构建基层党建引领与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治理体系。
三是落实归正人员帮教。建立个性化帮教方案,严格落实一人一档、专人专管,开展拉网式排查和集中式走访,扎实做好教育帮扶工作。
四是推动司法所提档升级。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加强软硬件建设,全面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健跳司法所争创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四)实施“法治凝心”工程,合力锻造司法行政铁军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好线上线下学习平台,持续提升政治理论学习实效。
二是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开展纠“躺平”治“佛系”专题作风建设活动,全面推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是强化能力提升。开展政治轮训和“青蓝工程”,鼓励引导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社会工作者等考试,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