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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11C/2023-114746 文号
成文日期2023-09-26 发布机构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项目公示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11C/2023-114746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成文日期:

    2023-09-26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2023年9月26日拟对台州市一洲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30万只农业塑料喷雾器、22000万米农业塑料管技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9-26 15:37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浏览次数:

关于2023926日拟对台州市一洲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年产630万只农业塑料喷雾器、22000万米

农业塑料管技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示[2023]52

 

 

 

 

 

 

 

 

 

 

 

 

 

 

 

年产630万只农业塑料喷雾器、22000万米农业塑料管技改扩建项目

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

台州市一洲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台州市一洲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县沿海工业城,企业于2014年委托编制了《年产190万只塑料喷雾器生产项目》,并于同年获得环评审批,审批文号为:三环建[2014]45号,在2017年进行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为:三环验[2017]39号。

因企业发展,拟计划在现有厂址一次性进行扩建和技改,生产塑料喷雾器和塑料管。喷雾器生产设备主要为注塑机、吹塑机以及丝印机,生产原材料主要为PP、PE、ABS、PA等塑料新料以及外购组装配件等,主要工艺为注塑成型、吹塑成型、组装等;塑料管生产设备主要为造粒机、拉管机、编织机等,生产原材料主要为PVC、纳米钙粉、氯化石蜡和对苯二甲酸二丁酯等,生产工艺主要为造粒、拉管、印刷等,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630万只农业塑料喷雾器、22000万米农业塑料管的生产规模。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最终经三门县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近期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放;远期达到《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确定的地表水准IV类标准后排放。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注塑吹塑废气、注塑废气、上料烘料粉尘、混料破碎粉尘、熔接废气、造粒混料粉尘、挤出废气、拉管废气、塑料筒体印刷废气、胶管印刷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1)注塑吹塑废气:要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度不小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2)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度不小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3)上料烘料粉尘:密闭作业,圆筒出口处设置布袋除尘,经处理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4)混料破碎粉尘:密闭作业,作业结束一段时间后再开盖;5)熔接废气:加强车间通排风;6)造粒混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处理处理后通过高度不小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7)挤出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度不小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8)拉管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度不小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9)塑料筒体印刷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度不小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10)胶管印刷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度不小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11)食堂油烟废气:使用油烟净化器收集净化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噪声:①在选购设备时,应优先考虑低耗、低噪声设备;②合理布局各机械设备,高噪音设备摆放尽量往车间中央靠;③在布置设备时,在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生产时尽量保证车间门关闭,冷却塔和风机应配备相应隔声罩或消声器;

④定期做好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固废: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一般包装材料和收集尘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食堂泔水油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油桶、废油墨桶、废过滤棉、废液压油、废过滤网、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油、废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需分类收集,防风吹、雨淋和日晒,防止虫、蝇滋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并统一集中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公期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1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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