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文晖委员:
你在三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我县新业态群体社会保障的建议》(第149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以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为代表的新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等新业态经济蓬勃发展,吸纳了大批的劳动力就业创业,广大新业态从业人员为我县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你提出的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我县新业态群体社会保障的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对此,我们深表钦佩和敬意。
由于新业态劳动者大多通过平台自主接单承接工作任务,工作时间相对自由,平台企业与平台从业人员之间呈现灵活、复杂的用工特点,有别于传统的用工模式。近几年来,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了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系列政策文件,聚焦解决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难题,积极维护劳动者权益。去年以来我局通过宣传政策措施、督促平台企业完善制度规则等措施,推动平台企业优化企业民主管理,健全企业协商协调机制,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今年开年后联合开展了“开工第一课”、“推进新就业形态群体工会工作调研”等活动,督促指导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协商协调,积极维护劳动者权益。
正如你所说,在新业态用工中确实存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社会保障享有不足、工时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按照省人力社保厅相关意见,本着包容审慎、分类施策、协同治理的理念以及“双维护”的原则,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密切关注新就业形态的发展,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新就业形态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用工管理水平。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的调查研究,充分了解掌握我县新就业形态用工需求的新特点,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对策。加大对新就业形态企业的用工指导力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合理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不断改善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状况。
二是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新业态用工的监督检查,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监管方式,督促符合劳动关系用工特性的企业(平台)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逐步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签订鼓励有条件的新业态用工企业(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并依法落实包括劳动报酬、福利待遇、休息休假、考核奖惩、劳动定额、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持续推进社保参保扩面。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依托全民参保基础数据库,聚焦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通过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精准定位未参保单位和未参保人员信息,推动精准扩面。督促新业态企业(平台)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引导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在工伤保险方面,目前省人力社保厅正在征求针对新业态从业人员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的意见,我们将加大调查研究,尽早在全县推广实施。
人力社保部门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保障广大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最后再次感谢你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陈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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