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23〕16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县财政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三门县人民政府海润街道办事处、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三门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三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门县教师发展中心
二、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为相关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度以来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23年9月30日结束。
四、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由三门县财政局组织实施。
三门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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