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渔发〔2022〕16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687 号)和《三门县财政局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门县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农〔2023〕65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县拟发放237艘的2021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对象及补助资金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1、 反馈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社会各界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 公示时间:从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3、 联系单位:三门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科;联系电话:0576-83335082。
特此公示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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