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三门〔2023〕1-01 号
因雨台温髙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三门麻乔岭 至临海青岭段(三门段)建设需要,拟征收娄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 有土地3.4211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 被征地的珠吞镇娄坑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三门县珠呑镇 高视办公区4楼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 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 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3年3月12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 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三 门珠吞镇高视办公区4楼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 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 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 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五、 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
1.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 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勘测定界图)
3. 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联系电话:0576-89335975
(具体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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