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告
(三规示2023年第208)
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依建设单位申请,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批准以下建设项目,现进行批前公告,征求单位和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 三门县芹溪村移民安置小区 | |||
建设单位 | 三门县亭旁镇芹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设计单位 | 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位置 | 滨海科技城XE-02-01-34地块(原E02-1002地块) |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用地规模 | 用地面积34976平方米。 | ||
建筑高度 | 建筑限高60米。 | |||
建筑面积 | 建筑物16幢总建筑面积约80794.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944.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850.13平方米。(具体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 |||
后退红线 | 见总平面图 | |||
说明 | 根据《行政许可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依建设单位申请,经审查,我局拟对该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进行批前公告,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总平面图、主要设计图纸以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本公告。其他内容可到三门县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查询。欢迎在公告期限内提出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附图:总平面图及相关效果图。 | |||
公告单位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告期限 | 从2023年6月3日起到6月12日止 | |||
公告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 | |||
意见反馈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该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与该项目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2023年6月7日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人作为听证参加人。 1、联系电话:83300515。2、联系人:李先生。 3、来信请寄: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所,邮编:317100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