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镇街道信息公开 >> 花桥镇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11331022002685066B/2023-113202 文号花政发〔2023〕006号
成文日期2023-02-23 发布机构花桥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其他文件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066B/2023-113202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花桥镇

  • 成文日期:

    2023-02-23

  • 文号:

    花政发〔2023〕006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印发《花桥镇政府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2023-06-15 09:34 来源:花桥镇

关于印发《花桥镇政府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部门单位:

花桥镇政府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 花桥镇政府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三门县花桥镇人民政府

                   2023223

 

 

三门县花桥镇政府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更好地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三门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要求,结合我镇现状,编制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处置我镇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二、指导思想

为了规范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建立高效有序的救灾运行机制,提高我镇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切实做到有备无患、快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展开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以往的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及规律,一般地质灾害发生期以汛期为主,地质灾害防范期为4至6月的梅汛期和7月至10月的台汛期。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24小时时段,特别注重防范连续降雨及集中暴雨时段的地质灾害突发。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防灾责任。各村和镇所属有关部门要按照《花桥镇政府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健全完善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抢险救援措施。要加强协调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防灾合力。

(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落实防灾减灾措施。每个地质灾害监测点所在的村要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制度和险情巡查制度等。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找准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威胁对象、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和主要防治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要在汛期前组织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进行检查,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的发放、宣传和讲解工作。

(三)切实抓好监测预警工作。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前提,是多年来各地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最有效的手段。对本辖区内每个地灾隐患点要落实1-2名监测员,并做好监测记录。镇政府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在可能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前应及时预报,通知各乡村及有关企业单位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四)强化巡查调查工作,防患未然安全度汛。各村委会、镇政府所属有关部门要加大汛前巡查、汛期排查、重点核查工作力度,在汛期前组织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要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要措施,以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主要目标,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同时努力降低财产损失。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镇政府设立地质灾害防灾治灾指挥部,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直接指挥下,镇政府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和若干应急工作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收集、审查、发送、管理各类信息,掌握并综合防台风、山洪及地质灾害动态情况,负责各工作组的协调。

2、抢险应急组:负责组织、指挥遇险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救灾;负责实施抢险救灾中的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完成镇政府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3、灾情评估组:组织开展现场调查,查明灾害形成的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和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确定灾害等级;负责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再次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隐患点,提出能够阻止或延缓再次产生灾害的措施;提供灾害发生地详细准确的气象预报;提出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最佳路线和灾民临时安置地点意见。

4、现场治安组: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现场秩序和区域交通秩序,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不法分子,疏散受灾区域内无关人员,完成镇政府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5、后勤保障组:负责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负责受伤灾民的救助;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调运、存放、发放;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的必需品,负责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

(二)防治方案

1、灾前预报。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或监测点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及指挥部报告,落实责任制,做好预警宣传,重点检查,管理到岗,突出“防”字。紧急情况时,镇政府指挥部发布临灾预报。

2、临灾应急。临灾预报发布后,预报临灾区即进入应急期,镇地质灾害防灾指挥部及各职能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进入临灾应急状态,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灾后应急处置

1)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协助县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工作人员迅速到场了解灾情,确定灾后应急工作规模,乡镇防灾救灾应急分队进入灾区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救工作;及时动员受灾群众和受威胁群众及其他人员按预案涉及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速报灾情。

2)灾害发生后,各工作小组按照预案分工,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3)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镇政府可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并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六、镇防治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镇办

汛期值班电话:83500101     信息传送电话:83501003

 


附件1

花桥镇政府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一、指挥部人员名单

挥:  

副总指挥:  

   员:李琦勇陈元昊、郑  俊、周爱明、金  

王汝波、顾彦融、罗加秉、叶丹丹、缪胜钢

二、防治办公室

   任:  

   员:夏军华  钻、刘孟豪、胡  何文青

三、抢险应急组

   长:       

   员:毛华、吴章祖、杨冬亮、李  

四、灾情评估组

   长:夏军华   

   员:杨楚桓、陈德略

五、现场治安组

  长:金  

  员:胡竣杰、陈宏勇、邬永好、郑夏颖、毛紫燕

六、后勤保障组

  长:叶        

  员:杨  扬、王娇媚、叶耘逍、章梦婷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