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12日拟对台州市於杨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40万套新能源汽车配件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3]33号 | 年产140万套新能源汽车配件项目 | 三门县浦坝港镇洞港工业区港一路 | 台州市於杨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台州市於杨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洞港工业区港一路,租赁台州市维禾机电有限公司1幢闲置生产厂房,计划总投资700万元,购置压力机、中频感应加热器、抛丸机、下料机、加工中心等国产设备,主要生产工艺涉及下料、锻压成型、机加工、抛丸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40万套新能源汽车配件的生产能力。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 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收集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近期委托清运至三门县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远期待周边污水管网及三门县洞港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经自行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至三门县洞港污水处理厂 废气: 抛丸机密闭操作,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排气筒排放高度不低于15m)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外卖,并按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要求做暂时储存管理工作及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须实行转移联单制;临时堆场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并作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处理,以免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日清 噪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1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