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的(2022年版)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6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19〕14号)文件要求,经医院自主申报,县卫生健康局复核,拟对三门县人民医院申请备案的医疗技术(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0576-83332084
三门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18日
三门县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备案表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备案医疗技术名称 | 具备资质技术人员名单 | 是否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 | 备注 |
1 | 三门县人民医院 | 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 | 高雄伟、张贤飞、包红霞、 舒海燕 | 是 | |
2 | 三门县人民医院 | 体外膜肺治疗技术 | 罗良剑、韩少永、陈巧红、 陈瑛、张倩倩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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