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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733791129F/2023-112472 文号
成文日期2023-05-18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工作规则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33791129F/2023-112472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3-05-18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民政局职能

2023-05-18 16:12 来源:县民政局浏览次数:

三门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 承担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 档案、安全、后勤、统计、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 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  示件督办工作。组织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  行情况。负责全县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组织起草民政 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民政行政执法,推进民政行政执  法体系建设。承担民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做好 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民政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落实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  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做好民政干部业务培训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  工作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民政系统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负责办理全县性社会团体、以县级单位为业务主 管部门的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的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 登记审批以及章程审查、换证和相关事项备案等具体工作。负  责全县性慈善组织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等具体事 务的办理。

(二)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科(挂慈善事业促进科、殡葬管理科牌子)。

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 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器具产业发展。参与拟订残疾人福利事 业发展规划、政策和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残疾人福利和权 益保障相关工作。指导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工作。根据 省市社会救助规划,健全城乡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  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开展 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 临时救助等工作。落实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等专项 救助办法。承担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 实施全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县革命老区建 设、结对帮扶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 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承担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 收养登记机构开展工作。负责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  构的建设与管理。承担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的安 全监管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婚 姻登记、殡葬管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指 导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机构相关工作。推进婚俗改革、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指导殡葬 改革和殡葬监管工作。承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殡葬  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 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 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负责和实施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地名管理工作,组织编制、 实施地名方案,组织和指导全县城乡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工 作,组织地名文化的宣传、研究、传承工作,拟定地名保护名 录,承办全县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移 民工作后期扶持及小型水库移民解困工作。拟订社会团体、基 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承担全县性社 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工作。组织开展 全县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拟订促进 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 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慈善信托备案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和慈善宣传等工作。

(三)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 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 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 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 的统计调查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 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 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 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养老机构 的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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