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法兴个人住宅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结果公布
(三规示2023年第453号)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规划核实结果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名称 | 个人住宅 |
建设个人 | 梅法兴 |
建设地点 | 亭旁镇蛤蟆塘移民小区 |
批准文件 | 浙规核字第331022202300216号 |
说明 | 依梅法兴申请,我局组织相关机构对亭旁镇蛤蟆塘移民小区的个人住宅项目进行规划核实。经现场踏勘和资料审查,我局同意该项目通过规划核实。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规划核实结果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规模:肆层,总建筑面积245.96平方米。 |
公示单位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示期限 | 长期公示 |
公示方式 | 三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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