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31日拟对台州闽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金刚砂项目环评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3]17号 | 台州闽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金刚砂项目 | 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JT10-0303地块 | 台州闽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台州闽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JT10-0303地块,租用浙江东杰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实施10万吨金刚砂项目。租用面积3854 m2。项目主要采用清洗、烘干、筛分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洗砂机、烘干炉、滚筒筛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吨金刚砂的生产能力,产品具有实用环保、耐用等特点。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 生活污水,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三门县健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远期,待区域污水管网建成后纳管送至三门县健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废水金经压滤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废气: 加料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干废气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筛分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运输车辆动力起尘要求厂区道路硬化,并进行定期洒水、清扫,车辆减速速。原料堆场粉尘,在原砂堆场建设三面围挡,同时如遇干燥、易起尘的大风天气时,采取加盖防尘网或防尘布等措施。 噪声: 设计中尽量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的设备;在安装时,对各类生产设备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振、隔振措施,以此降低设备的运行噪声。在生产运转时应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必要时应及时更换。 固废: 沉淀池污泥、一般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尾砂料统一收集后外卖;废油桶、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2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