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统计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各科室、站、队、中心: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门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和年度目录管理办法》(三政办发〔2019〕45号)等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三门县统计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予以公布。
三门县统计局
2023年3月24日
三门县统计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第五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 | 普查中心 |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预计8月底前(根据国家局情况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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