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科发〔2018〕2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文件精神,我县启动三门县“肥药两制”改革示范项目建设。根据《三门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三门县“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农〔2021〕147号)、《关于调整三门县“肥药两制“改革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三农〔2022〕139号)文件,2022年度水肥一体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按照相关规定现拨付三门县乾岙股份合作农场13.6万元、三门现东山头家庭农场20万元、三门县准顺家庭农场20万元,合计53.6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个人或单位如有异议,请来电来信反映。
公示日期: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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