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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111C/2023-111555 文号
成文日期2023-03-14 发布机构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项目公示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11C/2023-111555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成文日期:

    2023-03-14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2023年3月14日拟对台州市三门县“蓝色海湾”—木杓砂砾质岸线修复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3-14 16:55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浏览次数:

2023314日拟对台州市三门县“蓝色海湾”—木杓砂砾质岸线修复工程环评文件作出

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环建(三)示[2023]12号

台州市三门县“蓝色海湾”—木杓砂砾质岸线修复工程

三门县浦坝港镇木杓沙滩

三门山海协作发展有限公司

木杓沙滩位于三门湾海岸线中段,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东接猫头洋,西距健跳港7 km,岸线长度约299.4 m,三门湾西岸,距三门县城海游镇约32 km。场地由滩涂和陆地组成。沙滩修复30568 m2、补砂44136 m3。沙滩后方配套设施建设(平台拆除1190 m2、游步道面积约550 m2,景观阶梯长度约227m,无障碍通道长度约20m、民房彩绘4060 m2、景观石、电子显示屏、雨水渠整治)、波浪浮标。

进行了两次环评公示,发放了调查表,调查结果显示周边个体和团体均支持项目建设。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减少泥沙入海污染海洋环境的措施

施工前精心准备,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建议施工期间避开4~8月经济鱼虾蟹集中产卵期,采用先进施工方式,缩短施工期,将悬浮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避免在雨季、风暴潮及天文大潮等不利条件下进行施工,以减少回填沙的冲刷流失量。为减轻施工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应严格控制施工区域,避免任意扩大施工范围,以减小施工作业对海洋环境的影响范围。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工期,以减轻施工对工程区及其邻近海域海洋环境的影响

. 施工场地废水及垃圾的处置措施

施工单位建立施工废水管理和处理计划,不允许随意排放。施工现场设立临时化粪池和沉淀池,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抽水车送往三门县健跳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场地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及时清运,纳入市政环卫统一送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抛入海域。加强施工设备的管理与养护,杜绝油类泄漏,避免海水受污染的可能 性。优化施工方案,按照潮流条件科学划定施工作业带,并合理安排施工 进度,尽量选择低潮位露滩时段施工,避免大量泥沙随潮流入海;严格控制施工设备及人员作业范围,禁止任意穿行,禁止超出作业带 作业,可减小施工扰动造成的滩涂表层泥沙流失。各种施工机械要防止严重漏油,禁止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油污未经 处理就直接排放。施工产生的含油污水应予以妥善收集处理,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单位应建设相应的污水收集池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并交由专门处理机构处理达标后排放,严禁随意排放。

. 减轻施工对大气环境影响的措施

施工场地和主干道路面定时清扫和洒水,以减少汽车行驶扰动产生的扬尘。选取污染较小的运输车辆施工进行施工,减少施工期废气排放

. 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间作业机械的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是主要的污染源。尽管施工噪声对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是施工期相对运营期而言其噪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随之结束。鉴于上述施工期噪声影响的特点,结合同类工程的特点,施工期噪声控 制建议采取如下一些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过程 中,应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使噪声增强。工地用发电机要采取隔声和消声处理。在木杓村一侧设置隔声围栏,有效降低噪声传播。对搅拌机等噪声极大的施工机械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合理疏导进入 施工区域的车辆,减少汽车鸣笛噪声。

. 绿化与水土保持

施工期施工场地必须设置可靠的排水设施,保证施工场地排水畅通。同时,在施工中作为原材料使用的水泥、砂石和土石渣等颗粒物质,应有明确的堆放要求。水泥存于水泥库,不得露天堆放;砂石设有砂石堆放场,堆放场四周设围墙;挖填过程中注重区间土石方调配,尽可能做到边开挖边回填,减少土石方的堆积,无法及时回填的土石方应选择合理的堆场堆放,堆场应设围栏设施。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绿化工作,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绿化选择物种以本土植物物种为宜。

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除了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外,还必须要有良好的管理,在施工工期的安排上合理有序。雨季到来之前应疏通施工区的排水沟道,土石方的开挖尽量避开风、雨季。施工完毕应将施工场地恢复原状,还原水土原有功能。

.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尽量选用先进低噪的施工设备,并注意日常设备维护,降低施工噪音,减轻对海洋生物的影响。做好施工期的海水环境跟踪监测与环境监理工作。做好营运期沙滩生态系统的跟踪监测工作,监测参数包括潮位、潮流、底栖生物、浮游生物、赤潮生物。建设方需做好陆域施工的水土保持方案,避免陆域植被退化与水土流失。

. 砂及石料等建筑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建设单位需保证建筑材料和工程用沙符合质量要求,建设单位与施工方应做好来砂的质量监测,避免以次充好,确保所用修复砂质海水浸出物中有毒有害物质不超标。

营运期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

沙滩生态系统的跟踪监测工作,监测参数包括潮位、潮流、 底栖生物、浮游生物、赤潮生物。

沙滩滩面高程变化监测,考虑木杓海滩所在海区面向开阔的东海,台风影响频次高,建议工程实施后的运营期开展台风过境前后的滩面高程剖面变化的监测,为海滩的后期维护和运营提供基础资料。

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交通噪声、游客喧哗和自然噪声。噪声防范措施包括禁止机动车在木杓村内道路和居住区附近鸣笛,禁止游客在沙滩区域采用高音广播喇叭。

营运期的固废主要来自游客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3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2620683326207   83326017   传真:83326207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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