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住建局负责县城(西区、老城区、大湖塘新区、枫坑工业园区、滨海新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的申报立项及后续行政审批事项。
二、明确“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单位和建设实施单位如下:
(一)海游街道为西区、老城区、大湖塘新区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责任主体;三门经济开发区为枫坑工业园区、滨海新城横港以东区块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责任主体;海润街道为滨海新城横港以西区块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责任主体,其中佃石水库移民区块由海润街道负责排查,亭旁镇负责工程实施。
(二)县城建成区(沙柳街道除外)内,由各责任主体单位委托县环境公司负责实施老城区、大湖塘新区的排查和建设工作,以及西区、枫坑工业园区、滨海新城横港以东及以西的市政管网排查和修复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其他区块的排查和建设工作。
(三)其他乡镇(街道)建成区由所在地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单位实施排查建设。涉及辖区内县属部门站所、企事业单位,原则上由各责任主体单位委托所在乡镇(街道)代为排查建设。
(四)教育系统(学校、公益性培训机构)由所在地乡镇(街道)代为排查,由县教育局负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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