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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 重点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 三门县“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项目 >> 征收土地信息
索引号11331022741025061F/2022-111309 文号
成文日期2022-06-07 发布机构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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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41025061F/2022-111309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成文日期:

    2022-06-07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征收

2023-02-09 16:48 来源:县发改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一、县住建局负责县城(西区、老城区、大湖塘新区、枫坑工业园区、滨海新城)“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程的申报立项及后续行政审批事项。

二、明确“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单位和建设实施单位如下:

(一)海游街道为西区、老城区、大湖塘新区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责任主体;三门经济开发区为枫坑工业园区、滨海新城横港以东区块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责任主体;海润街道为滨海新城横港以西区块的“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责任主体,其中佃石水库移民区块由海润街道负责排查,亭旁镇负责工程实施。

(二)县城建成区(沙柳街道除外)内,由各责任主体单位委托县环境公司负责实施老城区、大湖塘新区的排查和建设工作,以及西区、枫坑工业园区、滨海新城横港以东及以西的市政管网排查和修复工作。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其他区块的排查和建设工作。

(三)其他乡镇(街道)建成区由所在地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单位实施排查建设。涉及辖区内县属部门站所、企事业单位,原则上由各责任主体单位委托所在乡镇(街道)代为排查建设。

(四)教育系统(学校、公益性培训机构)由所在地乡镇(街道)代为排查,由县教育局负责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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