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俗称“共享电单车”)规范管理,解决共享电单车无序投放、随意停放、违章骑行等突出问题,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和良好市容环境,引导我县城区共享电单车行业健康发展,为市民提供绿色便捷、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的出行方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三门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3年12月4日,经县府办、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国投公司等部门专题会议讨论,现就《三门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大家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园林市政服务中心处。
联系人:陈斌伟,联系电话:0576-83516089
电子邮箱:269416953@qq.com
联系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环湖东路8号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13办公室
附件:三门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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