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国企采购监督可借鉴深圳经验

发布时间:2023-12-25 09:3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再次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次推广借鉴的创新举措及典型经验共22条,主要包括:科技成果转移全链条服务、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等4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举措;二三产业混合用地新模式、国际职称视同认可等6条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典型经验;绿色金融监管服务机制、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智慧监督平台等6条优化涉企服务的创新举措;医疗服务跨境衔接便利、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行使等6条改善民生、提高治理效能的典型经验。《通知》强调,各地国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借鉴深圳“阳光采购”智慧监督平台相关创新举措及创新经验。其创新做法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完善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决策、组织、技术和监督分离机制,采购需求提出、组织实施、事项审批由不同岗位承担;二是对采购全链条关键环节加强风险分析和监控,设置智能分级风险指标,实现分类分级精准管控;三是通过监督平台揭示交易全过程风险,禁止人为修改、删除预警信息,杜绝选择性监督;四是整合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国际招标公司等搭建专业交易平台,实现市场化高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