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商务促进专项资金的通知》;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二维分配法”资金的通知》(浙商务发〔2023〕36号);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专项激励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商务〔2023〕23号)文件要求,对项目企业申报的项目已完成第三方审计和业务科室验收工作,并于2023年11月28日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中讨论研究,拟对项目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29日-12月5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反映公示对象补助情况。
联系电话:0576-89337967(三门县商务局)
附件:2023年度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申报补助
单位金额: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项目总投资 | 项目内容 | 完成 | 补助金额 |
“共富柚一村”共富工坊建设 | 三门三十柚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16.274 | 直播间设备购置、直播间装修改造、冷链设施建设、人才培训等 | 100% | 50 |
合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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