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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7549236459/2023-115735 文号
成文日期2023-11-29 发布机构县建设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议定事项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549236459/2023-11573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县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3-11-29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关于《三门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三门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意见》、《三门县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暂未实施的情况说明

2023-11-29 11:14 来源:县建设局

根据《关于公布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三政办发〔2023〕13号)要求,我局《三门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三门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意见》、《三门县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被列入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三门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三门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意见》两个文件制定工作,我局目前已完成文件初稿,但由于市建设局将于近期出台《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意见》,为防止出现与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冲突的情况,我局拟于市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后,再行修改并公示初稿,故暂停实施《三门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三门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意见》两件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三门县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已更名为《三门县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主要包括12个方面内容:(1)现状交通调查与评估;(2)交通需求预测;(3)综合交通发展战略;(4)综合交通体系组织(5)对外交通规划;(6)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7)公共交通发展规划;(8)综合交通枢纽规划;(9)步行与自行车系统规划;(10)停车系统规划;(11)交通信息化;(12)近期规划。因其涉及专项内容增多,范围增大,需分区块逐个论证,目前已完成文化路区块交通组织方案评审,计划近期完成老城区交通组织方案评审,预计2024年6月份完成规划文本,待规划文本出来后,我局再行开启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故暂停实施《三门县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特此说明。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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