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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2023-11-23 发布机构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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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1022733791129F/2023-11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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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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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关于打造“助共体”3.0版 深化共同富裕先行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3-11-23 09:07 来源: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兜底工作,扩大帮扶致富范围,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助共体”改革的要求,结合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台州市慈善领域“共富同行”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台民〔2023〕41 号)和县委办县府办印发《关于打造“助共体”2.0版 创建共同富裕先行区工作的实施方案》(三县委办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县民政局起草了《关于打造“助共体”3.0版 深化共同富裕先行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意见征求工作。

一、意见征求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1日。

二、反馈意见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反馈。

三、反馈意见受理电话:0576-83301796  ;邮箱:779200467@qq.com;地址:三门县联合帮扶工作中心办公室。


   三门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23日


关于打造“助共体”3.0版  深化共同富裕先行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民生兜底工作,扩大帮扶致富范围,加快推动实现从低收入者奔小康到共同富裕的新跨步,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社会帮扶“四化十同心”工程,打造“助共体”3.0版,深化三门共同富裕先行县建设,落地形成具有三门特色的共同富裕新成果,为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区提供三门县域实践样板。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1+8+X”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党建引领共同体”“县乡村联动共同体”“线上线下共同体”“资源协同共同体”“社会组织参与共同体”,不断深化完善“助共体”改革,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使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更公平地惠及困难群众,为推动全县群众走向共同富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多方协同。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力、战斗力,不断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推动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全面统筹、同步推进。健全一套指挥系统,整合社会各方帮扶力量,建立防返贫预警机制,巩固低收入农户脱贫成果,不断增强群众共同富裕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三)坚持综合集成、数字赋能。加大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充分利用数据分析、数据挖掘能力,有效整合资源,推进智慧救助,促进社会救助智能化。

(四)坚持服务提质、群众满意。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结合乡村振兴政策,多维度拓展致富延伸服务,激发困难群众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幸福感。

三、工作任务

以“四化十同心”工程为抓手,全面实施共同富裕计划,“四化”指数字化支持、实体化运行、差异化实施、社会化协同。“十同心”指构建共同富裕“十大同心圆”。

(一)以“四化”建设统领共同富裕大局

1.以数字化支持,拓宽共同富裕应用场景。

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数字化改革,以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为支撑,持续优化提升“申请—审核—认定—救助—管控”闭环式工作流程;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专项救助一键派单联办;推进应用系统迭代升级,优化“微心愿”“扶苗”“虚拟养老院”“共富工坊”等帮扶场景,对未保、养老、增收等高频帮扶事项,从面向“一个人”,解决“一件事”,群众“被动帮扶”,向面向“一类人”,解决“一类事”,政府普惠“主动帮扶”提升;用数据跟进动态“幸福清单”,抒写“新民情日记”,显示共扶实绩。

2.以实体化运行,筑牢共同富裕行动基石。

强化“县-乡-村”三级阵地支撑,聚焦阵地功能。一是依托县联合帮扶中心,进一步强化部门沟通协调,提升大帮扶成员单位的共帮共富理念。提升中心功能板块,打造统合性共富服务平台,融合集成联办中心、养老调度中心、展示体验中心、资源链接中心、能力提升中心、孵化培育中心和“五社联动”中心,进一步拓宽“助共体”服务范围。充分利用县社区服务指导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工总站、社会企业联络中心,开展联合救助帮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二是加快镇(街)“助共体”服务站和村(社)“助共体”服务点建设,深化阵地共建、人员共用、资金共筹、资源共享的“四共”融合发展模式,打造融镇村“助共体”服务站(点)、社工站(室)、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站)、慈善分会(慈善工作站)、未保站(室)、婚姻家庭服务站(室)等一体的“共富体”,在推进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基础保障作用。

3.以社会化协同,织密共同富裕工作网络。

优化社会力量协同。积极引导社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县域社会组织有效协同,参与帮扶,社会组织(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要密切互动,通过项目对接、资源共享等,实现帮扶力量的整合,各地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与社工、社会组织密切联系,对潜在困难群众,通过多渠道、多维度解决实际问题。优化区域资源协同。依托三门湾公益谷、亲民等龙头社会组织,通过招商引资、学术交流、文化展览等形式,加强与县域外社会企业、公益组织、慈善基金会的沟通合作,实现供需对接。通过政策优惠、金融优惠等吸引县域外优质社会资源入驻,打造服务三门、辐射三门湾、对接长三角的公益标地。

4.以差异化实施,构建共同富裕发展模式。

加快制定三门帮扶救助工作清单,探索分层分类精准帮扶模式。动态健全弱势群体发展现状、帮扶需求与意向等“帮扶需求清单”,全面摸清供给资源和困难群众需求,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帮扶按需精准供给机制,通过“微心愿”“慈爱暖屋”等项目,实施个性化、精准化帮扶措施。大力推进三门特色的“五型五帮”工作(发展型、关爱型、支持型、预防型、救济型;创业帮、就业帮、教育帮、关爱帮、救急帮),明晰帮扶工作边界,推进预防性、发展性救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帮扶对象政策退出机制,做好帮扶对象跟踪研判和帮扶效果评价,鼓励弱势群体自强自立,“由帮到扶到站”,形成正向帮扶激励机制。

(二)全面实施共同富裕“十大同心圆”行动

1.完善基本保障,构建助富同心圆。完善救助机制,常态化开展入户调查、家庭经济核对,通过数据比对、预警等数字化手段实现应保尽保、足额补差,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帮扶诚信机制;完善探访服务机制,构建返贫防线;推动社会救助向“物质+服务+心理”方式转型,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围绕探访照料、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等内容拓展服务项目,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救助+慈善机制,加强民政与慈善总会助富项目合作、对接,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制度、资源、服务协同联动,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慈善组织服务,增加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投入,激励慈善组织参与救助帮扶,形成政府保基本、慈善提质效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助共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推进产业帮扶,构建致富同心圆。开展强村富民行动,加强村集体物业经济项目谋划建设,积极推广抱团发展,低收入农户折股量化模式,盘活村荒山荒地等闲置土地资源,推进村集体经济消薄巩固和提升,搭建农产品直销平台,助力开展劳动力帮销活动。提升三门小海鲜等优势特色产业品牌的影响力,做好农业新基建、冷链物流等大项目、农业大数据平台谋划和招商引资。深化户帮户、村帮村、企业帮农村、单位结对帮扶工作机制,摸清基本情况,完善一户一档。进一步挖掘、用好乡贤资源,让“能人”在乡村振兴道路上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建立社会力量帮扶,各级各单位志愿者团队、社会组织要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应对解决因劳动力困难或短缺导致的闲置土地的开发利用问题。构建“兜底+保障+发展”长期稳定的帮扶体系,形成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良性互动格局。(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助共体”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加大就业帮扶,构建创富同心圆。加强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鼓励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市场化实现就业,加大扶持和保障力度,切实兜牢就业底线。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通过鼓励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渠道,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推动“共富工坊”建设,织密“家门口”就业网点,吸引困难家庭就近就业增收。持续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职业培训,发挥培训促进就业作用,持续推行面向重点群体的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和定向培训。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提供灵活就业推介和创业指导等服务。〔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街道)〕

4.深化健康帮扶,构建稳富同心圆。设立困难家庭“顶梁柱”未病防治项目,链接慈善医疗资源,免费为快递小哥、环卫工人等特殊岗位的群众提供疾病筛查及医疗政策咨询服务,持续为其提供健康保障。通过血液检测等,实现涉及癌症、心血管疾病、传染性疾病等重要疾病领域高危因素的筛查,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完善高额医疗费用临时救助机制,加强重特大疾病救助,整合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资源,化解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问题。探索医务社工站建设,招募医疗志愿者,培训护理员与医务社工,跟进做好困难家庭病后精神交流、术后康复护理等,提供困难家庭家属心理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成立患病家庭互助小组,开展困难家庭“喘息服务”活动,定期为困难家庭家属或照顾者提供护理技能培训以及喘息服务。探索与本地农商银行合作,设立助医免息贷,为重病家庭求医提供医前保障。鼓励慈善公益捐赠,倡导社会力量参与助医活动,引导更多慈善资金设立助医信托,为因各种特殊病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解决燃眉之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5.优化助老帮扶,构建安富同心圆。创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全面构建家庭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统筹推动家庭和社区环境适老化改造,发展普惠养老和互助养老。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拓宽县域内体检中心针对困难老人免费体检项目,加大补贴力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长期照护综合保障体系。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全面建立老年人居家社区探访关爱制度,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优化智慧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持续推动“虚拟养老院”提质扩面,做优做强养老供需链、服务链、产业链,让老人享有“安心住、省心医、舒心吃、暖心护、合心养”五心协同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建立助老基金会支持配送餐服务的长效机制,鼓励地方乡贤、企业家、爱心人士等捐资,为困难老人提供助餐服务。鼓励网约车、出租车、私家车队伍,为困难老人提供免费搭车服务。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开展老年教育,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和文体活动,倡导养老孝老敬老,促进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残联、县慈善总会、县红十字会)

6.强化助残帮扶,构建促富同心圆。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就业创业帮扶等救助项目,提高残疾人社会融入能力。依托“残疾人之家”,由专业服务团队为残疾人提供维权、就业及相关服务,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维护残疾人权益。健全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优化无障碍设施建设,让残疾群体更有尊严、更无障碍融入社会。举办残疾人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鼓励爱心企业、商家联盟、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为残疾人提供合适的就业用工和公益性等岗位。组建助残共富联盟,打造党建品牌基地,开展党建共建共享结对活动,吸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打造公益联合体。建立志愿服务广场,定期组织慈善义工开展志愿活动,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牵头单位:县残联;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税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县慈善总会、各乡镇(街道)〕

7.锚定助学扶智,构建蓄富同心圆。健全教育救助制度,有效整合各类助学资源,拓展实施发展性资助项目,全面推进教育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探索成立学校社工站,鼓励教师、社工等加入志愿服务队伍,为学龄前儿童提供看护服务,为困难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提供课后托管和心理关爱服务,绩效与职称评定挂钩。重视困难家庭子女心理健康,建立全县教育心理辅导服务中心。加强重度残疾人教育,对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实行“一人一案,送教上门”。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为困难儿童开展公益助学活动,为困难、留守、流动儿童全面健康成长和共享优质教育提供社会资源保障。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对接企业家协会、乡贤理事会、乡镇(街道)商会等社会组织资源,开展针对困难家庭子女结对助学帮扶措施。〔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关工委、县慈善总会、各乡镇(街道)〕

8.落实暖巢安居,构建增富同心圆。加强城镇救助对象公租房住房保障,为低保家庭优先安排公租房;深化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推广农村老年公寓建设,在土地审批、资金支持上出台政策,落实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广“暖巢更新”普及行动,实施善居工程,改善县域内低保家庭老人与儿童的居住条件及学习环境。开展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对改造家庭实行“一户一案”、“量体裁衣”的个性化服务,实施卫生间改造和低位灶台安装、防护栏安装等,打造温馨、无障碍的居家生活环境;推进“净居亮居”行动,对接社会组织为困难残疾人家庭添置冰箱、洗衣机、煤气灶等家电,提升其生活品质。动员建筑业协会、装饰材料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困难群众的住房改造项目。〔牵头单位:县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各乡镇(街道)〕

9.强化应急帮扶,构建护富同心圆。立足发挥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的力量,做好重大疫情灾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助队伍能力培训、联动救援机制。开展针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提供暖心司法保障。增加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提升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对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未参保失业人员的临时救助力度。延伸“身后一件事”帮扶服务,做好心理帮扶、应急处置困难帮扶工作。健全急难群体的应急临时救助向其他救助方式的转接融合,科学研判可能性危机,简化救助后续申请流程,适当延长救助期限。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打造国家3A级救助站,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做好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设立激励机制引导社会组织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急难解困工作,成立急难帮扶专项基金,培育“救”在身边品牌项目,用于帮扶确有需要的困难对象。〔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慈善总会、各乡镇(街道)〕

10.注重人文关怀,构建润富同心圆。宣传普及慈善公益,积极开展针对困难群众的“人人受助、人人互助、人人自助”三助文化教育。开展针对重点人群的精神关爱。充分利用村(社)文化礼堂阵地,大力弘扬慈孝、婚姻、殡仪文化,倡导婚丧喜事节俭简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积极开展各类志愿帮扶活动,探索推行“同心向善”“日行一善”行动,着力打造最暖城市、善美三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发挥“助共体”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例会制度,帮扶事项协办督办机制。县联合帮扶中心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架构,强化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形成一体推进“助共体”改革工作的强大合力。乡镇(街道)要加强“助共体”服务站建设,由民政分管领导任站长,民政助理员任副站长,整合社工站、未成年人保护站、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慈善分会、婚姻家庭服务站人员、职能,不断拓展服务空间,优化服务功能,建强服务队伍。村(社)以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建全“助共体”服务点,村(社)副书记(或副主任)为服务点第一责任人,明确指定网格员负责救助帮扶代办工作,实行“建设标准、人员招录、培训指导、绩效考评”“四统一”制度。

(二)加强部门协同。深化完善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帮扶“一类事”改革,推动社会救助帮扶从便捷服务到一站式“增值服务”的迭代升级,实现救助服务从“一件事”到“一类事”,从“一个环节”到“全链条”提升,建立“政策帮扶清单”,汇集相关部门政策内帮扶事项,根据求助人实际情况,加强系统智能分析,实现信息精准推送,做到政策应享尽享。建立县级部门社会救助统计制度,形成社会帮扶群众幸福清单,做到社会救助家庭相关信息资源及时共享。

(三)整合社会力量。持续实施“同心向善”促进行动,开展“温暖救助”。鼓励和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不断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通过扩大社会工作介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和公益创投、引导慈善救助、发展志愿帮扶等举措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服务,积极探索发展社会救助服务,把服务救助作为各类专项救助的重要实现方式并常态化,对困难群体开展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救助服务,提高救助服务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实现共同富裕主体可持续性发展。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本行业协会、本系统社会组织的作用,全面动员参与社会救助帮扶工作。

(四)强化督评考核。建立困难群众沟通反馈渠道,主动听取意见诉求,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强化督查晾晒,加快重点任务落实落地。注重典型示范带动,引导支持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围绕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开展探索实践,打造具有标志性、辨识度的社会救助制度成果、实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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