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布
(三规示2023年第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将以下项目规划许可内容进行批后公布。
项目名称 | 三门县亭旁镇王村村村级事务中心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三门县亭旁镇王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建设位置 | 三门县亭旁镇王村村 | 批准文号 | 用字第331022202300015号 |
用地面积 | 项目拟选址用地面积102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 | ||
说明 | 据《行政许可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内容予以公布。其相关技术经济指标详见本公布,其他内容可到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投资窗口查询。 附图:规划选址范围图 | ||
公示单位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示期限 | 从2023年10月8日起-- | ||
公示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 | ||
联系方式 | 作为听证参加人。 1、联系电话:83326290 2、来信请寄: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投资窗口,邮编:317100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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