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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33102200268539XN/2023-115098 文号三政办规〔2023〕19号
成文日期2023-10-19 发布机构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县本级) 有效性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JSMD01-2023-0019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39XN/2023-115098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10-19

  • 文号:

    三政办规〔2023〕19号

  • 文件登记号:

    JSMD01-2023-00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有效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2023-2026年)的通知

2023-10-23 09:38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2023-2026年)已经十七届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

 

三门县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2023-2026年)

 

为进一步提升我农贸市场的档次,提高我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2023-2026年)的通知》(台政办发〔2023〕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开展全农贸市场更新提质行动,特制定本计划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为落脚点,坚持农贸市场公益性、民生性和社会性的功能定位,统筹城乡农贸市场一体化发展,推进农贸市场更新提质,促进我农贸市场跨越式发展,努力打造“农贸市场三门新样板”,成为展现三门城市美丽形象的新名片。

二、 总体目标

通过四年更新提质行动,努力实现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进入全乃至全省前列。2026年,全农贸市场创建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3家以上、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7家以上;打造“社区民生市场 ”1家、“数字未来市场”2家、“绿色环保市场”2家,新增国有专业化管理市场2家;农贸市场信用管理有效运行率80%城乡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达到85%,“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公共场所意外险”双险投保率100%,可降解塑料袋使用率100%,农贸市场快检覆盖率100%浙江省商品市场综合管理平台使用率100%

三、 实施原则

(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树立全“一盘棋”思想,坚持属地管理和条线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农提办牵头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推进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工作;各镇(街道)承担属地责任,分类实施、全面推进辖区内农贸市场规范化更新提质,并具体做好相关项目的落地落实;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做好业务指导、任务推进、改造整治等工作。

(二)软硬结合、建管并重。坚持建设和管理同步实施、硬件与软件同步提升。注重市场硬件升级改造,优化市场功能布局。科学规划部署,鼓励引导市场创星升级,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良性互动机制,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着力维护良好市场环境和经营秩序。

(三)内外联动、齐抓共管。实施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内外联动、多方协同机制,推进一体化管理,把市场改造提升、规范长效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整体提升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

四、 主要任务

(一)科学优化农贸市场布局

科学编制农贸市场布局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保证农贸市场建设用地指标,做到设置合理、布局优化、配套完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尝试在住宅小区地块出让时,根据规划确定配建农贸市场,实施统一运营和管理。(牵头单位: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二)推进农贸市场提档创星

按照《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全面推进农贸市场提档创星。各镇、街道要从实际出发,启动五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培育,争创四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落实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提高城乡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实现市场建设星级化、服务均等化、管理标准化;通过4年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攻坚行动,重点解决农贸市场设施简陋陈旧、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多、管理手段粗放、长效机制缺乏等问题,完成全农贸市场更新换代。2023年,已有农贸市场的乡镇(街道)至少1家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具备创办农贸市场条件的乡镇(街道)要设立至少1家农贸市场海游街道要确定星级农贸市场培育对象1家,确保2026年前县创建星级农贸市场3家以上;2025年前,全城区农贸市场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乡村农贸市场达到二星级以上标准。(牵头单位:农提办;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三)推进市场周边环境整治

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流动摊贩、生鲜门店的管理,以及占道 经营等影响交通秩序行为的管治,维护好市场周边的交易环境。积极引导市场周边流动摊贩至就近农贸市场,鼓励农贸市场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一定比例自产自销区,供临时摊位免费摆放。实施城区农贸市场周边生鲜门店治理“一件事”改革,加强市场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管理力度,构建场内场外一体化协同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无证市场整治规范

开展无证农贸市场大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实施分类处置,限期完成改造。因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属地政府确定保留的无证农贸市场,须及时进行改造提升、规范管理,并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存在安全隐患、未取得相关验收许可等违法行为的由属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依法处理。(牵头单位:农提办;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消防救援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推进新型农贸市场建设

新建民生社区市场,发挥农贸市场民生属性,融合社区服务、邻里中心等功能,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打造一批“十分钟生活圈”的社区型市场。新建数字型市场,探索智慧菜场模式,加快信息化改造,运用浙江省商品市场综合管理平台等数字化手段改变传统经营管理方式,为把控全局提供有效抓手,实现高效监管。新建绿色环保型市场,实施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到2023年底,县城的农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全县农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建设局商务局、综合执法局、发改、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推进市场国有专业化管理

加快推进农贸市场专业化经营进程,打造或引进优秀的农贸市场管理团队,参与村办市场管理。加大国有资本投入,积极推动国有资本运用投资、入股、托管等方式,实现村办农贸市场转国有、国有控股,探索村办市场国有化新模式。列入整村整体改造的村办农贸市场,鼓励以货币形式安置。建立国有农贸市场微盈利模式,进一步强化农贸市场民生基础保障属性,确立农贸市场城市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地位,加大政府对农贸市场民生投入力度,鼓励引导国有资本积极开办农贸市场。加快完善农贸市场公益保险运行机制,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公共场所意外险”双险落地。 (牵头单位:农提办;配合单位:发改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推进市场食品安全闭环

推动全球二维码数字平台 (GM2D)在农贸市场落地应用。 探索对场内销售熟食卤肉等直接入口食品实施智慧监管。持续推进智慧快检室建设,进一步规范快检服务流程、优化快检结果应用,充分发挥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哨点作用,筑牢市民餐桌安全防线。结合台州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要求,全面完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隐患闭环管控机制,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八)推进农贸市场长效管理

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健全农贸市场诚信文明、消防安全、商品质量索证索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基本管理制度,开展经营户信用评价及信用公示,推行农贸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评机制,完善管理评价体系,开展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农贸市场进行抽查测评,对国有专业化管理的农贸市场实行奖惩挂钩和日常维护。(牵头单位:农提办、创建办;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九)推进农贸市场公益属性提升

强化农贸市场“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定位,坚持公益优先、全民共享。探索平价农贸市场建设,出台平价农贸市场扶持政策,引导现有农贸市场设立平价摊位、开设平价日。探索建立辖区农贸市场民生价格调节机制,避免摊位租金无限制上涨。鼓励村办农贸市场建立市场专款专用独立账户,积极引导每年至少留出收益总额的30%作为市场可持续发展资金,实现市场发展良性循环。(牵头单位:农提办;配合单位:发改市场监管局、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坚持全“一盘棋”思路,统筹推进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落实市场举办方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制订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和奖惩制度,全面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乡镇街道要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规划、建设方案,倒排进度,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全力落实农贸市场更新提质行动。(牵头单位:农提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农贸市场优惠扶持政策,努力降低市场经营运行成本。(牵头单位:农提办;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落实资金保障。通过改造提升,落实资金保障,首次创建成四星级及以上的农贸市场,将按照改造投资额(不含土地)一定比例进行奖补:投资额30万元以下按实际投资额补助;投资额30万元(含)至60万元(含)按30万元补助;投资额60万元以上按投资额50%补助。新建重建的封顶补助150万元,内部改造的封顶 补助100万元。新创建成五星级农贸市场另奖补100万元。(牵头单位:农提办;配合单位: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和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全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农提办要做好组织协调、统计分析等工作,开展市场长效管理、文明卫生、食品安全、塑料限塑等督查,实行定期通报,确保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不断巩固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牵头单位:农提办;配合单位:创建办、市场监管局、卫健综合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本行动计划自2023年11月17日起施行。

 

附件:1.2023年三门县农贸市场更新提质任务分解表

   2.三门县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2023-2026)任务汇总表

 

 

 


附件1 

2023三门县农贸市场更新提质任务分解表

地区

创建四星级市场市场(家数)

创建三星级市场家数(家数)

民生社区市场(家数)

数字未来市场(家数)

绿色环保市场(家数)

国有专业化管理(家数)

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

三门

1

1

0

1

1

1

80%


附件2

三门县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2023-2026任务总表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任务数

牵头单位

1

推进农贸市场更新提质

创建四星级农贸市场家数

2026

3

各乡镇、街道

2

三星级市场、放心农贸市场覆盖率

2026

85%

3

临时交易点整治

2026

100%

4

农贸市场正规合法化

2026

100%

5

城区市场周边环境整治

2026

100%

6

信用管理有效运行率

2026

80%

县市场监管局

7

“双险”投保率

2026

100%

县市场监管局

8

可降解塑料袋使用率

2025

2023 年实现县城以上建城区的农贸市场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的基础上, 2025年全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县综合执法局

9

农贸市场快检覆盖率

2026

100%

县市场监管局

10

浙江省商品市场综合管理平台使用率

2026

100%

县市场监管局

11

打造“社区民生市场”

2026

1

县农提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各乡镇街道

12

打造“数字未来市场”

2026

2

县农提办、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大数据管理局、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13

打造“绿色环保市场”

2026

2

县农提办、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4

新增国有专业化管理市场

2026

2

县农提办、县市场监管局、国有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政办规〔2023〕19号 关于三门县农贸市场更新提质四年行动计划的通知.docx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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