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晨主持召开十七届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三门县省重大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三门县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送审稿)》《三门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三门县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办法(送审稿)》等有关事项。
一、会议审议了《三门县省重大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三门县省重大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旨在提升我县重大项目入选率,包含总则、工作机构及其职责、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管理和考核督查奖励机制等五章十六条内容。
会议指出,出台省重大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办法,有助于加大我县省重大项目储备力度,提高项目质量和申报效率,保障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要做好省重大产业项目储备、申报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会议审议了《三门县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送审稿)》《三门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门县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送审稿)》旨在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包含总则、集体资产经营、货币资金管理、资金审批管理、干部报酬管理、票据管理、会计档案管理、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财务人员、责任追究及附则等十一章四十七条内容。
《三门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旨在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预防和遏制村级工程建设的腐败现象,保障村集体资金安全,根据上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三门实际制定,包含总则、监督管理、变更管理、验收管理、审核及档案管理、资金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十三章四十一条内容。
会议指出,《三门县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送审稿)》《三门县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是进一步规范村级工程建设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现实需要。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指导各乡镇(街道)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规范做好村级工程项目、农村集体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会议审议了《三门县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办法(送审稿)》
《三门县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办法(送审稿)》旨在规范小额工程交易,破解小额工程招标管理难题,建立小额工程建设全流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包含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进场交易范围、交易方式及流程、监督管理及附则等六章二十一条内容。
会议指出,出台小额工程交易管理办法,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降低廉政风险。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抓好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