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级部门信息公开 >> 县公安局 >> 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11331022762519714P/2023-00051 文号
成文日期2023-01-04 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762519714P/2023-00051

  • 主题分类:

    公安

  • 发布机构:

    县公安局

  • 成文日期:

    2023-01-04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三门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3-01-04 16:00 来源:县公安局浏览次数:

点击链接至图解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三门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涵,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其中,通知通告12条,政务信息25条,政策解读1条,其他类信息28条。全年共制定0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3511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0件,行政处罚1369件,行政强制2700件,行政事业性收费75.6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与公开效率。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予以公开0件,结转下年度办理0件,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机构健全,领导责任到位、工作人员职责清晰具体。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长为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政委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民警和辅警负责日常相关工作。按照工作实际,建立起一把手主要负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构,按上级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查询工作。

(四)强化规范化建设。对已制定执行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适时及时修改补充完善。同时参照上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强化政府网站平台建设。维护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监测能力,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全年无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六)强化服务型政府打造。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把社会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利益的有关事项、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有关事项、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及时、全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9

行政强制

27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信息公开部分信息的更新及公开时间不够及时,实效性不够强;方式方法缺乏创新、形式较单一、内容较简单。

(二)只有一名兼职民警和一名专职辅警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涉及法制、治安、行政审批、交警等不同业务警种,需要法律知识较为充分的人员担当此项工作。


六、下阶段重点工作:


(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的同时,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规范公安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流程,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展示三门公安工作。

(二)持续加强政务公开能力提升。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答复方式,提高办理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的满意度。提升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履职监督,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

(三)加大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优化三门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落实情况相关信息。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费用。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