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级部门信息公开 >>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规划计划 >> 计划总结
索引号11331022002685111C/2023-107329 文号
成文日期2023-01-28 发布机构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组配分类计划总结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信息索引号:

    11331022002685111C/2023-107329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 成文日期:

    2023-01-28

  • 文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1-28 16:20 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浏览次数: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指导下,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对照《2022年度法治三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要求,根据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强法制监督制约,强化各项措施、规范、决策行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到实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三门县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度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

 (二)积极做好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2022年度,我局制定了《关于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垂钓、游泳等活动的通告》、《三门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局部调整方案(2022年)》2件规范性文件,在按流程提交司法局进行合同性审核后以县政府的名义发文公开并及时进行政策解读。2022年度无重大行政决策。

二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71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确定对口联系的法律顾问1名,并与其签订2022年劳务合同,由其负责本单位的法律事务咨询、重大合同审查、行政处罚案卷审查和出庭参加应诉等工作,加强合法性审查,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对2022年度法律顾问信息和工作记录进行录入。本年度共参与审查案卷5件,参与行政复议答复4次,合同审查18份,法律问题咨询28次。

三是做好合法性审查全覆盖。2022年度,我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对各科室签订的行政机关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100%全覆盖,按规定做好招标文件和行政合同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2022年共审核行政合同和招标文件70余份,并按照要求对2021年83个政府合同进行清理统计。

(三)优化营商环境,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简化优化标准化,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制”,2022年共按照“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共对三门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10个负面清单外报告表项目进行降级管理,采取备案登记方式,大大缩短环评办理时效,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按照“科学稳妥、风险可控”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充分比选,拟以环境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三门县沿海工业城为重点,探索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扩面。

二是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我局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给企业提供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2年度,我局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做到审查全覆盖,并做好企业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答复工作。

三是做好政务公开。2022年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三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官方微信、微博等方式,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环评审批、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和处罚等事项,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本年度共公开行政处罚决定31件,无因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被纠错和败诉。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行政处罚案卷的法制审核覆盖率达100%,行政执法证件持证率达100%。

五是做好权力制约监督。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主动配合,单位负责人按规定做好出庭应诉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重视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采纳情况;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依法支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履行刑事执行职能。

(四)依法有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2年我局认真办理环境来信来访,及时查处各类环境投诉,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2022年共受理投诉288件,相比去年(291件)同步下降1%。其中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10件,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270件,重复举报13件,共现场执法287起,调处率100%,办结率98.6%,投诉反馈满意率达到98%。

(五)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为严格落实单位的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印发了《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和《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并在单位公众号平台进行以案说法,让企业了解环境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进一步提高企业环保法治意识,加强企业环境管理,严防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普及环保相关政策法规。

二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根据考核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我局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和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对内普法;对企业进行普法,组织30家中小企业学习建设项目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组织65家企业进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违法行为后果进行宣贯培训等等。对公众进行普法,我局设有专项宣传普法经费,做好普法经费保障,开展六五环境日、生物多样性等主题宣传活动,并在社区向群众开展浙江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公众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企业对普法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环境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普法人员偏少,法律专业人才缺乏,由于工作量大,工作人员也少,环境执法人员力量与监管企业数量及要求严重不匹配,全面监管工作难度较大,普法覆盖面也存在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2022年度设立执法保障科,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2年度,我局制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工作规程的通知》,以规范行政执法,确保正确履职,做到实体与程序齐步走,确保行政处罚办案质量,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率

三是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并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全方位做好法制审核工作。积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加强法制督查。在2022年度法制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常见案由进行梳理,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不断学习完善常见违法行为的证据要求,降低错案率,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是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依托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确保行政处罚流程标准化、处罚实施网络化、处罚监督全程化。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工作,及时完成行政执法事项的认领工作,完成合同、文件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文件等做好公平竞争审查。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在做好领导干部、全体职工干部和公众学法用法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工作,根据市局制作的普法课件,组织工作人员对我县海游街道、珠岙镇、健跳镇、浦坝港镇、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城等工业企业集聚地区的企业负责人及环保工作负责人分片区开展普法培训,全面详细解读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法律意识。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