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三规示2023年第416号)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台州市三门县XE-04-05-02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名称 | 台州市三门县XE-04-05-02地块安置房建设项目 | |||||
建设单位 | 三门县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设计单位 |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
建设位置 | 三门县XE-04-05-02地块 | |||||
报批方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26668平方米 | 建筑层数 | 见总平面图 | ||
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81169.6平方米 | 容积率 | 2.2 | |||
停车位 | 机动车停车位辆581、非机动车停车位1066辆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地率 | 30% | 后退红线 | 见总平面图 | |||
说明 | 本项目位于三门县XE-04-05-02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块进行了方案设计,现形成方案成果上报我局审查。 为了使方案更加科学、合理,现对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询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本公告,其他内容可到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欢迎在公告期限内提出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 附图:总平面图、鸟瞰图、建筑剖面图、一层平面图 | |||||
公示单位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公示期限 | 从2023年1月19日起到2023年1月29日止 | |||||
公示方式 | 门户网站、现场、城乡规划公告栏 | |||||
意见反馈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单位)与该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及与该项目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在2023年1月28日前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本单位审查并确认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身份后,将依法组织听证,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 1、联系电话:83318369 2、来信请寄: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317100 |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18日